- 主题:说一说自己买高端医疗万欣和的踩坑经历
既往症确实是不赔的,各家保险公司应该都是一样的。
话说,健康告知时应该如实告知的,这是投保人的签约义务。即使找不到看诊资料了,但得过这个病至少是记得的吧,连同找不到看诊资料的情况一起如实告知,看保司给不给承保,如果没除外承保了的话以后是不得拒赔的。
这事真要说有错的话,错确实在你。想折腾一下也行,保司为了维护名声也可能通融理赔的。这种情况多了下年涨保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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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方面可能比较粗线条
保险还是讲这个的,下次再买的话就知道了。好一点的代理人/经纪人是会在销售过程中强调这个的
【 在 copyright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真的是不记得了,查了一下2017是开了点药,医生给写了个胃炎,但不是慢性胃炎,2014年也是开药,医生给写的慢性胃炎,都是开了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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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记得开了啥药,肯定也是记不住的。一般会记得过什么样的病,这个是需要告知的。你这个正好赶上看的是胃病之前也是胃病,就是所谓的既往症了。
小毛病不需要,比如感冒啥的都没必要。还有就是不明病因的有些症状也要慎重,比如有留下记录说经常性头疼(即使没有开过药),后面不巧得了有头疼症的重病,也可能会比较麻烦。
保险这东西算保费的时候一般都是按健康体算的,理论上有既往症可能需要加费、除外什么的。所以出现这类情况可能会拒赔
【 在 copyrighty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这个要追溯到什么时间点?如果不是很严重的病,一般人很难记住10年去医院开了啥药啊,这个上保险前保险公司也没有提醒从那些渠道可以查到之前得过什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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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就说不好了。理论上应该是
但至少还得看两方面:一是保司是否真的能充分举证,如果不能或证据不够充分,一般法院判罚会倾向于个体而不是保司;再一个就是保司是否真的会动真格的。我感觉应该也不太至于。保险行业明声并不好,很多保司不愿意为了小钱去闹个对自己不利的舆论
【 在 copyrighty 的大作中提到: 】
: 像这种去法院起诉是不是也不会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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