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dfsusb 的大作中提到: 】
: 尤其是初中,我是从县城到市里上初中的,周围一个人都不认识。当时最常见的情况是劫钱,校门口每天都有劫钱的小混混,有的就是本校的学生。我们初三毕业那年有几个同届的学生劫一个成年人的钱,最后导致斗殴把人杀了,当时震惊全市。
: 如果我某个同学正好认识某个小混混,而我恰好因为和同学同行等原因,有幸和小混混说上几句话,当时甚至会感到荣幸,因为我觉得这样的话,最起码人家就不会劫我了。
: “劫钱”,这个现在完全可以蹲大狱的行为,在当时就是那么平常,那么见怪不怪。除了跟混混们熟悉的,或者本身就是混混的,班里几乎所有男生都被劫过。
我曾经被几个混混堵,可能是想劫色。老娘(十几岁)拿着砖头就砸混混
领头混混对我充满敬意,脸都红了,跑了
后来扭扭捏捏都想跟我混,我看是想拜我做大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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