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读版上一个奇诡的亲戚有感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有多少女人认为公公婆婆不是不属于家庭成员的?甚至调侃说自己老公是室友,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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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bushicao FROM 125.9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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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理解力哈,那行字在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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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这个描述,那不共同生活就不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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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什么?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justgetit 的大作中提到: 】
: 时代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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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改民法典了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的确没有公婆和岳父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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