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妻子离世后,岳父母竟要求继承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
因为这一半并不属于遗产,不能参与瓜分
【 在 ap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这一半,为啥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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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她/他姥姥姥爷的遗产
【 在 san1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岳父母死了之后,女婿还能继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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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现在的默认规定很符合道德和良知。因为夫妻一体,没人整天想着离婚。如果夫
妻关系很不好,那么老人自然会考虑。
【 在 Swiming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的问题就是因为默认规定不符合道德和良知。如果默认是给自己孩子一个人,法律也不禁止老两口写字给小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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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遗嘱,你从哪儿知道被继承人的意愿啊,请神上身么?
【 在 mediahac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同,法律应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地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毕竟当前能立遗嘱的人是少数。这个案例里我相信男方父母要能掀棺材板出来补个遗嘱只给自己儿子早就出来了。
: 女方估计也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要不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是立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给自己孩子,给父母保留适当的赡养费,毕竟还有弟弟呢。能抢女儿遗产给儿子、不考虑外孙的父母恐怕从小就极度重男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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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不同,他们还是三权分立呢,基石都不一样啊
【 在 Pandahu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按照英美的法律,配偶顺位在直系后代之前,绝大部分遗产是属于配偶的,并不是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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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来就体现了啊,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来,没遗嘱也不能瞎猜。
你自己不说清楚,却去指责法律不懂你的心,这才是莫名其妙吧
有争议是好事,以后大家就知道事先立个遗嘱了
【 在 mediahac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哪个字说知道被继承人的意愿了,我写的是"我相信"如何如何,完全是在写我的猜测,我不知道还不允许我猜一猜吗?还不允许我发表下猜测的结论吗?
: 我说的是法律应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最大可能地"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毕竟当前国情下大部分人是不会里遗嘱的。这件事既然被能被炒的这么热,自然是违背了大众认知里的公序良俗,可见大部分人都会恐慌自己去世后财产莫名其妙跑到不想干的人那里去,甚至已经出现新闻说有老人马
: 先チ⒁胖鲋桓约鹤优坛辛恕K哉飧鲎畲罂赡"没准"就是只给自己子女呢。当然作为法律,立法应当充分调查参考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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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你去拿过来,这叫抢夺
如果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叫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至于东西是不是属于自己,法律说了算。
【 在 aggressive 的大作中提到: 】
: 夫妻一体这个没问题
: 夫妻一体的目的是共同抚育后代
: 这个后代是优先级第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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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半天,其实他们的诉求就是本宗族的财产,不能流出本宗族。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从来也没不算过啊,继承法条款没有修改过,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注重私有份额的界定,例如经过修正明确婚前财产,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婚后都是俩人的,大趋势是私有而不是反过来。。当然未来不好说,遗产这东西吵吵的厉害了可能也会出条文,但就算吵吵的厉害了,我觉得
: 蟾怕驶故腔岣页せ槟谥С致蚍恳谎闯隼慈绻改该魅分付ㄒ环侥蔷褪亲约旱模绻幻魅分付ň褪油餐删换崮暇褪且环剑蛭缍忍螅乙欢ɑ岜宦畹奶逦尥攴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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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扯淡,宗法都废除了好多年了
【 在 beans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诉求也是扯淡。
: 要这么说,即便儿子还活着,只要没有再生儿子,都没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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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后,一部分遗产分给自己的父母,并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
【 在 aggressive 的大作中提到: 】
: 钻法律空子罢了
: 这个违反当事人,包括男方父母,男方,女方,所有人的意愿和情感的
: 违背公序良俗,违背中华五千年约定俗成的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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