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妻子离世后,岳父母竟要求继承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
【 在 fly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法*律的锅,财*产继*承若无遗2嘱,默认是自己子女继承,没有子女配偶的份,就根本没这些破事。我国司2法1界极其奸滑,故意整一堆反常识反人情且不公平的规则,就为了司*法1界的徒子徒孙们永远有饭吃。
别这么说,什么事情都有利有弊。
如果默认是配偶和子女继承。那如果女方父母给了孩子1个大房子,女方不幸死亡,然后本来是父母自己的房子,现在一丁点都拿不回来了? 如果南方再不孝带着孩子不多联系,那岂不是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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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wiming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这不是自个的东西。如果换过来,如果女方父母给女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女的先死了,女方父母还活着,这时候男方要分走房子一半,加孩子的四分之一,女方父母只拿四分之一,你觉得合理不?
这不就是婚前财产的老话题嘛。现在大概越来越多的倾向于写个什么东西分清楚这就是婚前的,和另一方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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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arcoMask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说女方的一半,分成父母,丈夫,子女各三分之一。最后父母拿走6分之一,我其实觉得还行。最后算个数字,现金抵掉好了
: 于家庭来说,既然是共同财产,家里总有一些分不清楚的收入财产啥的,有时候你多了我少了
: 于丈夫来说,付出6分之一,以后老死不相往来,让孩子也彻底断掉这个亲戚,省事。理直气壮奔赴新生活
: ...................
现在这样法律规定就挺好的。按人头分,不是按照你说的各三分之一。 一个子女稍微吃点亏因为姥姥姥爷要占四分之一,但是两个子女的话姥姥姥爷就只能有五分之一了,子女多继承的就多(子女之间自己还要分自己的呢),这还是比较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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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wiming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目前法律不完善的地方,非要让人写个东西分清,其实是应该法律规定一下,省得几亿人分别去写什么东西。
这个目前也没啥大问题吧。比如你婚前买的,有父母的转账记录,和卖房款能对应上,配偶怎么也证明不了这是共同财产。
关键是结婚的时候房子有没有再加名。你如果主动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不就是自己已经做好分出去一部分的准备了嘛,这也没啥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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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icefireic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个虚假新闻,岳父母要求继承的是女儿的遗产,根本就没有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这样。当然你可以说岳父母光看钱,不尽人情,但是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本来说到遗产划分就是最赤裸裸的时候。其实这个新闻还可以写的更夸张点:岳父母要求瓜分男方祖屋!
是的。女方还有给自己父母赡养的责任呢。既然先自己走了,那父母从女儿这里拿些财产作为补偿也是应该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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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理啊,这不就是法律规定的么,不尽如人意但是合情合理,这就是我说的风险对等啊,跟男女毫无关系,谁能保证自己一定是在后面的那个么~
: 另外啥叫自个的东西,好比咱俩结婚了,那么我上班挣得工资真的就是你的么?那明明是我挣的啊。。那么如果你认为我挣的工资就是你的,那么为什么你妈妈给你的钱就不是我的呢?一百块钱和一百块钱,难道还要做上标记区分,这是老板发的工资所以俩人一人五十,这是人家妈妈给的所以我不能花?不是这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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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已经考虑到大多数情况了,还是比较合理的。
风险和收益对等。你不能说我妈买的房子结婚的时候为了让你高兴加了你名字,最后离婚了又说这房子是我自己的和你没关系。那你当初就不加名人家没准还不和你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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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wiming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帖子里面这个明显就是父母购买的房子给孩子,通常情况谁会写个东西说给自己家孩子不包含孩子配偶,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么。如果法律规定好这种情况就是给自己孩子,根本不用写啥东西,就能减少很多矛盾。还是前面有人说的对,是目前法律默认情况出错,应该默认是给自己孩子,属于自己孩子私人财产,如果老两口同意给小两口才需要专门写个字才对。
法律早都考虑到你这种情况了,默认情况也没错,是你自己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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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现在的默认规定很符合道德和良知。因为夫妻一体,没人整天想着离婚。如果夫
: 妻关系很不好,那么老人自然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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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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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ediahac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同,法律应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地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毕竟当前能立遗嘱的人是少数。这个案例里我相信男方父母要能掀棺材板出来补个遗嘱只给自己儿子早就出来了。
: 女方估计也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要不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是立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给自己孩子,给父母保留适当的赡养费,毕竟还有弟弟呢。能抢女儿遗产给儿子、不考虑外孙的父母恐怕从小就极度重男轻女,女儿跟他们的关系恐怕也不会好。
: 【 在 flybit (比特) 的大作中提到: 】
: ...................
别臆想了,什么“从父母继承的就完全是自己的和配偶没有关系”,法律根本不会做出这种违反公序良俗的默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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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这个法理有问题的
: 已经明确规定,女婿 儿媳妇没有赡养义务的,根据谁赡养 谁继承的原则,也是不该继承的
: 即使都是亲生儿女,也不是平分遗产,赡养的要多分一些
也不能这么想。
那要是儿子把自己继承来的房产卖了钱给老婆孩子花了最后又怎么判呢?
如果是“谁赡养 谁继承”,如果女儿早逝没有尽赡养责任,最后老人去世了外孙外孙女就不能代位继承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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