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遗嘱遗产给女儿,11岁孙女起诉要求分割,二审依法驳回,赞
这不是最合理的吗,付出的人有收获。仅凭血缘关系就能分财产,这才是违背权利义务相一致吧
【 在 blueshyft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头儿都是自私的,晚年没有自理能力,就把遗产留给能照顾自己的人。
: 这个留给女儿的还算好的,很多留给后老伴了。
: 要是老头儿死在前面就没有这么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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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新闻,没发现给小儿子啊,文里说的不是“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吗?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是,他活着的小儿子分到了,小儿子也没赡养哦,是闺女赡养的。
: 只有死了的大儿子没份,这才是儿媳妇不爽的根源之一吧
: 只给女儿的话,我相信儿媳妇没这么大脸去闹着让孙女去要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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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是没问题,因为孙女提起的是重新分配遗产之诉,是需要将所有当事人列入的,叔叔即使没有遗产,也要参与诉讼(否则会出现“叔叔:你们瞒着我重新瓜分遗产是吧”)。
媒体分不清“被告”和“第三人”,说是两个都起诉了,也属于张雪峰说的媒体人正常操作。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来是这个稿子过审的不行,你看图片里一面说小姑娘起诉了姑姑和叔叔,一面又说所有财产给女儿,这不定是个啥水媒体小编写出来的,没准都没有二次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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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怎么总臆想啊,“娘的给小儿子”又是哪里来的啊,老伴还没死呢,除非也立遗嘱,否则有大儿子的(孙女代位继承)。而且说的是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财产,肯定包括现金啊。
从二审的判词看,一审属于法律适用不准确,即,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的前提下能否适用。这也是常有的事,当然也不排除和稀泥的可能。
我猜测的可能是,大儿子估计死了很久,大儿媳并没有带着孙女跟老人维护好感情,爷孙感情淡薄。否则我是不理解为什么一分钱没给的。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还有一个妈啊
: 爹的给闺女
: 娘的给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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