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转载)
没啥不妥吧
【 在 WXTT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Express 讨论区 】
发信人: freelance (freelance),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pr 7 15:14:13 2024), 站内
第二十条,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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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reelance FROM 101.6.136.*
FROM 211.143.51.*
男人也可以要求女方供养吧?
【 在 fuelc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转载)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pr 8 09:07:10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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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法律出了~男的还结什么婚,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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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https://exp.mysmth.net·[FROM: 49.9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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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按当地生活标准嘛,那就是台湾省养孩子贵呗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总之大S那样说,我理解可能就是她婚后收入很多,然后汪没她多吧,所以汪欠她钱了,欠了好多,应该是这个意思。。还有那个钱名义上据说是抚养费,养孩子的,至于为啥辣么贵那就不好说了,人家有钱人家养孩子肯定是天价。
【 在 BIG3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巨额婚内财产?
: 这两年干啥陪啥,哪有婚内财产?婚内负债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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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个补偿谁都很难拿的,而且很便宜,比保姆还低,因为咱国家原则上鼓励全民皆工的。
【 在 hhss 的大作中提到: 】
: 离婚时的家务劳动补偿也是这么说的,你看哪个男的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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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转行做律师还来得及吗?
【 在 honghuz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样弄的话,一方面,以后找对象更得慎重了,另一方面,婚前财产公证可能是常规做法了。这两点倒是没啥,对于正常人。结果就是律师又发财了。。。
【 在 scsufuture 的大作中提到: 】
: 更牛的你没贴啊,父母给全款购房那条,同居要分财产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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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互相提供情绪价值吧,所谓有情饮水饱。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感觉这个案例中,不管有钱方是男是女,婚前A,婚后也各归各,也A,那可能另一方都不愿意结婚。
结婚的意义是啥。
再有就是,如果这个女方,不管是婚前婚后,都优于BF,那找这个穷BF的意义是啥?
图他是个男人?还是图他帅?还是图他能提供情绪价值?
说明这些方面这个男生是优于这个女生的。否则这个女生就是眼瞎有病。
不管图哪一样,婚前婚后都A的意义就是,不愿意为自己图的东西买单,俗称白嫖。
这种态度,谁都不愿意跟她结婚吧。
【 在 tulipeble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台湾已经这样做了。我认识一个台湾小富二代女生,有个男朋友,比她家穷,谈婚论嫁了。女生要求签署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收入都各归各,生活费用AA,结果男生不同意结婚,因为占不到女生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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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吃霸王餐,这个不用钱,而且特别刺激好玩,充满了情绪价值。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信,在我看来有情饮水饱的人,是大冬天俩人冻的鼻涕在外的,翻遍了口袋凑出来兜里的钱就够买一串糖葫芦了,于是高高兴兴买了串糖葫芦,头对头你一颗我一颗,一边吃一边发个帖子说:北京的冬天真冷,北京的糖葫芦真甜!就他们那样,明明有钱,连根糖葫芦都不愿意给人家买,能有个毛线情绪~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互相提供情绪价值吧,所谓有情饮水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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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这个案例中,不管有钱方是男是女,婚前A,婚后也各归各,也A,那可能另一方都不愿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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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不存在的吧。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你觉得,会签这种协议的人,如果吃霸王餐被抓住了,他们会怎么样。
我感觉,那必然会,别打我!我出一半钱就是了!剩下的找他!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吃霸王餐,这个不用钱,而且特别刺激好玩,充满了情绪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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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信,在我看来有情饮水饱的人,是大冬天俩人冻的鼻涕在外的,翻遍了口袋凑出来兜里的钱就够买一串糖葫芦了,于是高高兴兴买了串糖葫芦,头对头你一颗我一颗,一边吃一边发个帖子说:北京的冬天真冷,北京的糖葫芦真甜!就他们那样,明明有钱,连根糖葫芦都不愿意给人家买,能有个毛线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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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来追我们,他的摊子怎么办?再说,他一个人也打不过我俩啊。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风险必然存在啊。。我上高中那会儿要坐车上学,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咔啦一声响车后窗的玻璃就碎了,然后一个半大小子跳下去撒腿就跑,前面的司机一脚踹停了车跳下去撒腿就追,大家大眼瞪小眼在车上等着,过了一段时间,司机扭着半大小子回来了,勒令上车蹲在驾驶座旁边,说等到站了再收拾他。。你咋就辣么肯定你一定跑的比别人快?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被抓?不存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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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觉得,会签这种协议的人,如果吃霸王餐被抓住了,他们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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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离婚之前调整一下生活水平好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可能啊,类似在咱国家想无休止的吃救济其实是没有可执行性的,那些普遍是有病才能一直吃。。总不见得有人能为了从ex那里拿个最低保障不惜打断手脚吧。。
真正吓人的是类似维系原有生活水平的描述,要是哪天这句话被加进去了,那可就真是,有人要瑟瑟发抖了~~
【 在 urshaob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有前夫可以啃,为什么还要工作?赖在前夫家,继续吃前夫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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