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转载)
哈哈,然后前妻姐热衷找/换男朋友但就是不再婚
【 在 huaxinjuedui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是,所以前夫哥一般都很卖力给前妻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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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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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的表妹既是生母,又经济实力强,想要孩子明明都是优势,为啥还需要用800万换抚养权?
你说的这更像是离婚分割婚内财产,然后出来到处说“我用了800w换孩子抚养权”
【 在 mean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朋友的表妹能挣
: 离婚给了前夫8百万
: 换了孩子抚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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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165.*
你真逗,完全不讲道理没逻辑。对于争取孩子抚养权,赚得多是赚得多的人的优势,不是赚得少的人的优势
法律本来就是倾向母亲的,更何况这母亲不但自身就想要孩子,而且经济实力强
根本不需要用钱换抚养权,这种说法好扯
还是这妈妈有什么重大问题你没说?
【 在 mean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赚得多
: 生母人家还是生父呢
: 又不是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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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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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婚内财产夫妻共有是法律规定啊
所以,离婚时是要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
这并不是“用钱换抚养权”
这么描述的还真挺有意思的
【 在 mean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里的钱都是她表妹赚
: 你说呢
: 一个月万把块钱自己都不够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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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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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她的那种描述方式很扯,前面已经说过了
这是亲妈,而且自身有钱能赚钱,又有要孩子的强烈意愿,全是优势,根本不需要另外再“用钱换抚养权”
“亲爸”在这方面是没法跟亲妈比的,就别拿“亲爸”来抬杠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钱换抚养权的说法没啥问题,在两个人都争夺孩子的情况下,往往一方必须要通过放弃部分财产来换取对方放弃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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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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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中当然是亲妈优先啊,一点不用怀疑
不但母亲优先,要了抚养权的还可以在财产分割中受到一点照顾,而不是付钱给父亲换抚养权
明明占尽优势,男的就算闹上法院也没用,有啥可“逼不得已”的?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有那么简单啊,一方抵死不撒手那么结果就是变数,谁敢说上了法庭一定怎么样,况且人家估计还不想闹到法庭上,不到逼不得已谁愿意起诉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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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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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觉得,明明不需要花钱的事,有人钱多了烧的非要扔钱出去?你说的“不想上法庭”值这么多钱?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觉得,是有人钱多了烧的愿意多给对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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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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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肯定要分割共同财产啊
并不会因为“她家的钱都是女的赚的”就不用分钱给男的了
貌似这女的把这说成“用钱换抚养权”了
抚养权,如果女方没什么重大问题,男的就算闹也没用,不需要用钱换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他们确实是花了钱的啊。。。难不成,总不至于是原本家里总共就1600给了人家800完了说800买了个抚养权吧,那这个描述方式是不对,那叫对方无偿放弃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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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描述,那男的都不会赚钱,法官凭啥会把小孩抚养权判给他呢
他根本毫无优势,哪有资格条件以此讹钱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如果本身就是1600的共同财产,那这个不叫买抚养权。。。买抚养权是家里有2400,一方拿走2000,一方拿走400加孩子,用800换了个孩子,真心觉得这可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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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啊
不是说大S现在就养着那个韩国男的老母亲每月给多少多少的生活费
大S舍得花钱,不够就找汪小菲要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那这男的情绪价值得多高啊。。。家里辣么多钱,男的不挣钱,俩人还结婚了!
: 你说那个大S和她的初恋,以后如果离婚了,大S会给他分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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