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转载)
那位经常控诉前夫哥的大婶是不是可以争取一下
【 在 WXTTDY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freelance (freelance), 信区: NewExpress
: 标 题: 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pr 7 15:14:13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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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所以他们都尽量不结婚。
越是离婚待遇好的国家,越结婚率低。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外国离婚的话
: 就是有赡养费啊
: 直到另一方找到接盘侠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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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6.*
上失信算是好了。国外不掏赡养费的直接进监狱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钱还有啥咋办的,没钱就不用给了啊,不然那不吓死人了,离个婚上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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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13.*
台湾已经这样做了。我认识一个台湾小富二代女生,有个男朋友,比她家穷,谈婚论嫁了。女生要求签署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收入都各归各,生活费用AA,结果男生不同意结婚,因为占不到女生的便宜。
【 在 hongh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样弄的话,一方面,以后找对象更得慎重了,另一方面,婚前财产公证可能是常规做法了。这两点倒是没啥,对于正常人。结果就是律师又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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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13.*
这事要吃软饭嘛?
【 在 tulipeble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台湾已经这样做了。我认识一个台湾小富二代女生,有个男朋友,比她家穷,谈婚论嫁了。女生要求签署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收入都各归各,生活费用AA,结果男生不同意结婚,因为占不到女生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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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2.137.*
是的,明着想软饭硬吃
【 在 jinjinjin3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要吃软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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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13.*
要是汪小菲,可以给,但你须证明这个钱花在孩子身上了。或者拿发票报销。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之大S那样说,我理解可能就是她婚后收入很多,然后汪没她多吧,所以汪欠她钱了,欠了好多,应该是这个意思。。还有那个钱名义上据说是抚养费,养孩子的,至于为啥辣么贵那就不好说了,人家有钱人家养孩子肯定是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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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57.117.*
大陆一直都可以这么做,都几十年了
婚前协议,不仅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也能约定婚后财产。
【 在 tulipeble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台湾已经这样做了。我认识一个台湾小富二代女生,有个男朋友,比她家穷,谈婚论嫁了。女生要求签署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收入都各归各,生活费用AA,结果男生不同意结婚,因为占不到女生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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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0.*
咱们没辣么吓人,那个写的挺明白,就是基本生活保障的范畴,比如北京一千四五的底线,想想看有手有脚的,什么人会连两千块钱都挣不到,失业救济金还有一千八呢人家还给上医保,就算真挣不到,也可以踢回户口所在地吃低保去,这条对于健康人没有意义,拿不到钱的。。那个住处同理,怎么可能没地方住,没地方住踢回户口所在地吃低保去,同样拿不到钱的。。
真正有危险的是如果对方罹患重病丧失工作能力,那么离婚分的钱不足以维持生活怎么办。过去这种是离不了婚的,现在如果让离婚,那么要求给予对方必要的最低保障我觉得无可厚非,就当个重病缠身要饭的穷亲戚,人也会伸手的。
【 在 tulipebleu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失信算是好了。国外不掏赡养费的直接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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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女方律师肯定不同意吧。。。
那个向幸福出发还是啥的,甄开放离婚后就是必须提供发票换抚养费,还必须只能是孩子的发票,然后一家人吐槽千把块钱费这劲啥的~
【 在 BIG3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是汪小菲,可以给,但你须证明这个钱花在孩子身上了。或者拿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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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