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以前,现在不是这个逻辑了,尤其是农村
现在农村结婚绝大多数都是女方从娘家村集体嫁入男方村集体,但是女方现在两边都没有财产权的,我说的是实际情况,但是女方嫁过去需要傍身的东西,尤其是怀孕生娃的时候,这个让女方父母出嫁妆承担这个显然不合理,那只有以彩礼的方式把钱提前给女方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古代女方父母养了娃十五六年,出嫁后真的就归男方家了,平时往娘家倒腾东西算偷盗,七出之一。 也没有赡养亲爹妈的义务了。当然要给钱才合理。
: 现在男女平等了, 女儿出嫁了还是自己的女儿,权力义务跟儿子毫无区别, 事实上夫妻双方共同赡养女方父母的例子可能还跟多。彩礼毫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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