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拿通告当挡箭牌,咱就得把通告读个明白,对吧?
通告里头的口径是啥?
- 胖猫姐姐妹妹策划的是网暴行为,而非造谣。
- 胖猫姐姐发布的胖猫和谭竹的聊天记录是有目的的截取而非伪造。
- 胖猫姐姐侵犯了谭竹的隐私权而非名誉权。
一句话总结,胖猫姐姐爆出来的所有料,都没有事实错误,只是爆料方式不对
胖猫姐姐也承认了自己做法不当,警方后续也会有相应的处理。
然后是金额方面
- 谭竹在“恋爱”期间获得毛利润50多万,净利润43万
- 在胖猫死后第一次转回给胖猫和家属及开花店的消费后,还有20多万的差额
- 随后再次“退还差额”,数目不详。
这通告是100%的盖棺定论,坐实了谭竹的捞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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