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什么男女恋爱期间的共同花费需要退给男方亲属?
这是什么法理?
匪夷所思
注意男方亲属不是男方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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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男方亲属有这个权利吗?
没有啊!
除非是男方老婆才行!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花费不需要,但转账不是花费啊,是直接的现金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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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说了,为什么需要退给男方亲属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反正和标题说的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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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最后2笔钱
肥猫父亲也没用资格!
【 在 Gestapo622 的大作中提到: 】
: 肥猫父亲一开始应该是比较理性的,之前的钱不去算,只算投资花店的和最后一笔6.6w。年轻人谈个恋爱本来就有花费,很正常。
: 从返回投资花店的钱来看,开花店应该是女方意思。
: 后续女方退回其余钱款,确实有点过分了,可能是网暴的威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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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正不正
法律上没这个道理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共同花费,是现金赠与,至于为什么,大概是因为这种收钱不那么“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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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收钱是没问题,但是为什么要退给他父亲?
他如果想给他父亲直接就给了啊
这样做分明是违背了他的意愿
如果我是谭,我会捐给红十字会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讲法律就讲法律,目前法律上的确是自愿赠与,只要本人不告,可以不退。。这点我
: 说的很清楚,你也是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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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是写在民法通则里的吧
并不是法律以外的东西
谈恋爱男的给女的钱,或者女的给男的钱,都不违反公序良俗的
小三除外哈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你在装不知道。。。为什么赠与违背了,因为人没了,人对于类似的事情本能会同情,然后再看他们的账目,就会觉得这小伙子怎么这样呢一个劲的往里投钱,最后还跳了,而并不是冷冰冰什么你自愿的就该这样,民事案件为什么表现为和稀泥,不就是因为老百姓过日子没有一刀切的么。。。所谓公序良俗,说白了不就是家长里短的人心所向么,否则直接打法条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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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是要有个初步证据的
比如欠条,比如转账记录
如果我只说去年4.1给了王思聪现金100w,告王思聪,法院多半不搭理我
不过我不是律师,说的不一定对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真的是法盲,主张和最后判决完全是两码事。
: 不然现在大s都告汪小菲18次了,大部分都失败,法院咋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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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030371 FROM 222.1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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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赠与人拒绝退呢??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间个人之间的自愿赠予是可以反悔的,赠予人死了,有赡养关系的人主张退回一般也是支持的。
: 只有两种赠予不支持反悔,一种赠予公益慈善事业,一种是公证后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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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有其他证据吧
如果我只说去年4.1给了王思聪现金100w,告王思聪还钱,法院多半不搭理我吧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你把什么当做证据。
: 以前很多情况下现金借钱,借条丢了,没有证据,依然可以去法院告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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