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什么男女恋爱期间的共同花费需要退给男方亲属?
实际上都是和稀泥。
第一看有没有退的能力。一般有能力会判决退。没有能力就只能少判点、判延期退,或者暂时不判退了。
第二看这个钱到底该不该得。比如邻居照顾老人获得的赠予,一般是不判全退的。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被赠与人拒绝退呢??
: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 民间个人之间的自愿赠予是可以反悔的,赠予人死了,有赡养关系的人主张退回一般也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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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法盲你还真是秀法盲没完了
你举个有赡养关系的人不是继承人的例子出来吧?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自己发明法律
: 法律规定的是
: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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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瞎扯了
立案时没证据的案子多的是
不审理咋知道是真一点证据没有,还是有证据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没法获取?
很多医疗官司医院故意不提供病历,患方就是毛证据都没有。然后法院不立案?搞笑吧你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点证据也没有,也就是没有具体事实,按法律规定法院不予立案审理
: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种真一点证据都没,按法律规定法院应该受理后判你败诉,而不是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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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吧。
这大妈特别搞笑。之前有一个案子,女的先出轨,男的要离婚女的也不离。后来老头子找了个同居对象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临终前遗嘱把遗产给同居对象、同时临终前两年老头都在跟出轨女打离婚官司。
结果w大妈一直嚷嚷这个先手出轨女基于公序良俗应该得到“丈夫”的全部遗产。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说了好多遍,你咋就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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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钱不办事,民不告官不究,只要男方不追究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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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早的时候,保姆或者照料者获得老人遗赠,很多判决是支持的,除非家属证明老人是痴呆精神病啥的;
现在反过来了,一般是不支持的。
可见这个事情也是随时代变迁的。
第一是现在遗赠往往远高于照料者的付出。第二是人们的观念也变了吧,以前多子女的时候,成年子女独立不用父母钱才被看做是正常的,现在默认肥水不流外人田。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莫名其妙啊
: 那遗赠岂不是没用了
: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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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带出去丢了咋办?
话说我看到个奇葩事儿是准儿媳怀疑准婆婆送假货,把准婆婆送的三金去金店融了,然后又问准婆婆能不能恢复。。这种还一大坨金子算还吗?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懂了
: 以后只送gf首饰
: 不送化妆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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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那个老头同居完全是这个先出轨的女人导致的。女人又不跟他过,又不同意离婚。咋办?老头必须几十年一个人过才行吗?
而且老头打官司离婚了呀。离婚是他的真实意愿。法院两年离婚没审完就把人家遗嘱作废了?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出轨大妈,应该也无法获得丈夫的全部遗产,同居大妈至少也获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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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身份无法获得认可,但是同居和照料的服务应该得到考量,也可以获取部分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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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ypeony FROM 111.1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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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离婚官司容易出人命
而且开始没影响他啥。他确实没动力去打官司吧…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分居几年可以起诉离婚吗,为啥几十年都离不了,这老头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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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啊。
老头都起诉离婚两次了……
情感没破裂为啥要两次起诉离婚呢?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很难认定多年前老头就已经跟出轨大妈感情破裂要离婚了。如果没有证据,法院肯定
: 不保障小三的利益。不然以后男的找小三,都说跟老婆感情破裂在先,老婆无法保障自
: 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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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个离婚官司是没审完。而不是认定了感情没破裂。
合理的顺序应该是,先审离婚官司,认定感情是否破裂。再讨论遗嘱是否符合老头的真实意愿。
【 在 violetkdy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诉离婚也不能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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