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为什么男女恋爱期间的共同花费需要退给男方亲属?
那男的自愿赠与,且这个赠与没有违法犯罪,法律也要“抛开事实不谈”去调整?不许他赠?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的,用法律调整赠与行为的时候,就是要调整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 就是不要你觉得,要法律觉得
: 你说的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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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
他的遗嘱本身就不合法
肥猫的赠与不合法?
谁在装傻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
: 就是这样的
: 就像你赢了的那个深圳老头案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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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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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再问了:到底是啥公序良俗
你居然还骂“咬住屎橛子”
搞笑
肥猫的赠与不是正当的处置个人财产行为?他是已婚出轨?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不是说只有违法犯罪才会被调整,涉及公序良俗也会被调整
: 你去看看民法典,这是两种不同的调整因素
: 要是这么说的话,你莫非不是坏,而只是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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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7.*
FROM 112.97.57.*
这只能说是“你认为”“你觉得”
肥猫作为一个成年人,有权利处置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没有欺诈没有逼迫,违背什么公序良俗?
对金钱的追求人人都有,所以我们送别人财物都可以用这个“违背公序良俗”的理由追回?也就是说,只要接受别人财物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呗?可笑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的,谭女接受肥猫的赠与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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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7.*
FROM 112.97.57.*
搞笑,你少瞎喷
我在前面就说了遗赠小三违背公序良俗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傻大妈
: 看来你不是坏
: 那个遗嘱不合法的理由,既包括婚姻法的规定,也包括公序良俗的调整,都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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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
民法典规定要符合公序良俗
可没说一个未婚女接受一个未婚男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这是谁家的公序良俗?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还真是我国民法典上规定的
: 理论上,用公序良俗条款可以否决一切民事行为,而且公序良俗本身并没有具体定义,
: 全靠法官自由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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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
这话你说给你自己听
你来句人人都渴望和追求金钱,这是人性
就能把一个未婚女接受一个未婚男的赠与说成是“违背公序良俗”了
你这种论证方式粗糙鄙陋又可笑
干脆明确规定赠与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吧,就不该存在“赠与”,给钱就必须标明了标的物,否则一律非法无效,因为按你的论证,这是违背人性的!违背公序良俗!
笑死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姐
: 人类社会不是二极管,不是非此即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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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7.*
FROM 112.97.57.*
这是一种个人自由和权利
男的有异议,想撤销赠与可以提
男的无异议,你凭什么替他觉得他不愿意?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家的公序良俗是认可一个未婚女接受一个未婚男大部分身家的赠与然后两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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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
那男的zs都没表示不愿意?要收回?那你凭什么替他觉得他不愿意呢?
你又凭什么觉得是因为赠与引发的男的这样?
你就是说破天去,这也是男的和女的之间的事,当事人的意愿,靠你在那儿“人都是追求金钱的”就论证完了?
可笑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
: 这是已经引发了zs的时间,其中包括感情和金钱的纠纷
: 然后你简单说成是未婚女接受未婚男赠与,其他因素假装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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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
噗,她为什么不能收?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假装看不见了,你这人品不太行
: 赠与是合同行为,不是单方行为,你不要只讲肥猫能否处置,还得讲谭某能否收取
: 赠与是合同行为,不是单方行为,你不要只讲肥猫能否处置,还得讲谭某能否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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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