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这么想。
放在旧社会,因为人是生产力,又是严格的男权社会,所以闺女嫁到别人家相当于为男方家做了极大贡献,该女性以后属于男方家庭的劳动力,为男方家庭服务。因此男方给女方彩礼作为一种补偿也合理。
但是现在的社会,双方的父母都是靠自己养老,小两口是独立的家庭,谁也不占谁家的便宜,也就还剩下孩子姓男方的姓,这其实是个虚的利益,如果女方不高兴,可以把女方的姓也加到孩子名字里,或者抓阄孩子姓啥。也就这样了,男的还有啥实质利益?
所以,如果谁家有钱,给孩子的小家,希望他们过得好,没必要在父母之间互相给钱。
【 在 sunhw168 的大作中提到: 】
: 娶媳妇的彩礼我一分不出,儿子自己有钱也不让他出这个钱。女孩爱嫁不嫁。
: 从小教育孩子,女孩是捞女的话,让她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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