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参加有奖金的比赛作弊算不算诈骗
有可能吧,比如传说中曾经有领着鸽子坐火车拿了冠军的,成诈骗了,但我理解这种属于组赛方是受害人,他们更多的是基于名誉受损从而要严查。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姜萍事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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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事要报j也会是组赛一方报了以后的查呗,查明白了确有此事以后,然后才是有动机有行为有结果以及有或者没有获益。。由于存在既定的大额奖金,那么结果上就是只要有了前三个就定性了,最后根据最后一个定量,比如获益的可能会盼三而没获益的可能会盼三缓三。。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入不入决赛、得不得奖、发不发奖金,这事儿本质上是主办方说了算
: 除非主办方能保证评分规则和评分过程公开透明,才能证明某个选手是“诈骗”
: 否则何以认为是选手诈骗,而不是主办方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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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查案子的是jc,查案子那是人家的业务范围,人家自然会去查明事实,是诬陷还是诈骗是他们的事。
你说的那种情况,那组赛方岂不是成了缺心眼了,除非官商一家封勾结起来了就要往死里坑那一个人。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说,组赛一方故意把一个水平很差的选手判高分、让他获得高名次,放在网上炒作,然后报案说这个选手想骗奖金。
: 那么凭什么认为是选手想骗奖金,而不是主办方为了炒作故意乱评卷子?
: 总不能主办方横竖一张嘴,想坑谁坑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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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赛方坑人这个事情本身由于商人重利,也算有存在基础。
但是你要说哪个组赛方会自编自导的,定位于要把人直接坑到监狱里,我是不信的,况且平白无故的jc有毛病么陪着他们干这事,泄私愤么?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组赛方怎么会缺心眼。
: 干这种事情,必然是搞明白了被坑的这个无权无势、见识也有限,无法回击。
: 官商一家往死里坑一个这种事儿少吗?你忒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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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这个东西必须要构成实物才有意义,资格同理。比如考大学作弊啥的,但那就不是诈骗了。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不是实物,而是未来会带来不少收益的某种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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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想啊,这种情况他们一定不会报案啊对不对,没有报案的理由嘛。况且不是事先预谋好的那么jc那条线上也就不一定啥样,万一再被鱼死网破的闹出来其实是组织预谋,那还不全砸了。越是有问题,越必须冷处理,谁都不能出来背锅的。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开始炒作是为了利益。
: 后来玩脱了,让这个被坑的当背锅侠,也符合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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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啥啊网报,早就静悄悄的了吧,抖音上的好多视频已经不见很久很久了,互联网的记忆只有两个礼拜,谁还真的能等到八月份。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他们不用报案也是全网揪着中专生网暴,又没有威胁到他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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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算啥网暴,毛线后果都没有。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连说人诈骗的都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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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民事侵权就是自诉的吧。
如果一个人连账号都没有,她根本就不知道有人在骂她,暴啥暴?
当然是有了后果才往下说的。
另外,谁说骂人是没啥后果呢?
最简单的后果之一,是当事人不愿意了,
更严重的后果,例如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实际影响,就像当初那个一群人给潭竹转账的同时骂她,
至于上不封顶的最严重的后果,比如那个游泳池事件导致人没了,
以上每一个层面都可以追究,但都要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感受和结果来说。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话说的。
: 网络上骂人诽谤,多半都是没啥后果的。
: 总不能人死了才算网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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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这么说,我不认为现在这个叫网暴。有人说她作弊是分析了各种视频中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从而怀疑她作弊,人并没有因此而继续做出实质性伤害行为,没有涉及到人家的隐私性信息。一个平时学习不好且两个视频对照出现了不能自圆性的问题是人怀疑作弊的原因,类似背景下被怀疑是常规心理活动。只不过有涵养的人,或者懒得管闲事的人不会随意表达这种怀疑。
以至于类似这个坑,跟姜萍本身毛线关系没有,本身就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而且用的是事件描述而不是人,更加谈不上暴不暴。这跟说她是诈骗完全不等同。
当然以上是我自己的标准认定,每个人有不同的标准。另外盗窃和杀人都是公诉,并不存在当事人不追究就不算的情况。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暴能不能诉、或者被不被诉,和是不是网暴是两回事。
: 你说这话,就是偷盗甚至杀人没被人发现,也不能叫偷盗或者杀人了。
: 这不就是纯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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