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男子相亲半天就定亲12万没了 警方介入后女方退还5.5万
很多地方农村确实动辄十几几十万,但大部分农村不是这样,占人口近7成的城镇更不是这样。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的规定,从新中国第一部砝律——婚姻砝到现在民珐典,一脉相承。天价彩礼既不是传统,也违反珐率规定。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二十多岁的男人才赚几年的钱
: 怎么可能比父母一辈子赚的钱多
: 现在农村的现状就是彩礼动辄十几万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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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按照周礼纳彩这个环节有,但是是彩头性质。古代也有和离,不是被休。
【 在 bluefox98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光天价彩礼,彩礼本身就是怪胎,彩礼本身就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
: 古代给彩礼女方是不能离婚的,只能男人休妻。
: 现在也应该按照女方所收彩礼的金额规定多少年内女方不能提离婚,这样才能保证男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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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名存实亡,记载的案例很多,珐率规定变迁更为清晰,因为资料多嘛,而且一度和离会丧失的嫁妆,康熙十二年(1673)也明确了:和离女性可以带走嫁妆。不是因为有需要,会用到,咋会修改法律……
【 在 bluefox98 的大作中提到: 】
: 周朝彩礼无过五两,远没有现在这么贵。和离制度主要是汉唐以前,明清逐渐名存实亡。
: 现在高彩礼主要继承自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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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就是周朝的事儿么?可笑。
认真说,周礼可能跟周朝平民根本没有关系。周礼也是后世演绎的成份很大。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啥?周朝?五两?太可怕了,那时候的五两会不会顶如今的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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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动产,动产也有载体:妆奁。事实上很容易分的清。用了多少是人家自愿,没动用的还是人家的。这个一直是惯例。
当然,元后期嫁妆规定有所变动,大德七年朝廷布颁新规,嫁妆归夫家,除非无故休妻。明代沿袭这个条法律。清初又改回来。不过,这期间也有和离的妻子成功带走嫁妆的判例,比例大幅减少而已。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直觉得挺奇怪的,难道他们一辈子不用嫁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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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的,周礼有六个步骤,后来简化到三四个。风俗的根据都是周礼,哪有说周朝?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啊你们说的不是周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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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管饭?又不是上班或服刑……
媳妇得做饭啊,而且得服侍家里老老小小吃完,才能自己吃,这都不够口饭吃?赶上儿媳妇,孙媳妇,重孙媳妇都有的,等人家一家老小吃完,儿媳妇吃孙媳妇,重孙媳妇服侍,以此类推……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不是比如果过去的女儿嫁过去以后男方家是管饭的,女方的嫁妆就类似婚前财产留着增值啥的,所以到离婚的时候嫁妆就原封不动的带走了~相应也就不分婚后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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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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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哪有这种彩礼?都是彩头的意义,象征性的。一般正妻根本不会给钱。即便是花钱买来的奴籍,做正妻也是脱了奴籍以后。
即便婢妾当年是花过钱的,但如果过不下去赶走,这属于买家违约啊,别说只是不能牀上用途了,就算人没了,也概不退款……想什么呢……
【 在 bluefox98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离女性可以带走嫁妆,那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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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勒索的情况么?不给钱得行啊。这么说礼部尚书南企仲给了160万两,不仅没捞着啥儿媳妇当,自己,自己儿子,自己侄子还都挂了呢……你这不是笑话么?
【 在 bluefox98 的大作中提到: 】
: 《清史·顾炎武传》记载:“顾炎武娶李自成之女为妻,聘金百万”正妻也是要给钱的,彩头的意义都是汉唐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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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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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是胡搅蛮缠,有几个李自成?给钱不痛快,直接夹棍伺候,黒涉荟顶级BOSS。这还叫彩礼?啥脑子……
【 在 bluefox98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不狡辩么。。。李自成是勒索南企仲160万两军饷,跟彩礼有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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