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既要又要
要么选老婆,要么选富婆。
想起个案例,发生在重庆。
某男A,因为长相帅被富婆B看上了,B要求A离婚跟她。男A告诉了自己老婆C。
C说给30万,就同意离婚。(数额记得不一定准确)
于是B给了C 30万,A和C离婚,A和B结婚。
婚后过了大概一两年,富婆B和A过不下去了,离婚了。
A又回去和C结婚了。
B知道AC复合后大怒,起诉A骗钱,要求A还钱。新闻就报道了B告A。后续怎么判决没有继续报道。
【 在 fluthri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认识十几年了一直是朋友,这几年富婆做生意发财了,平时偶尔找他聊天谈心。
: 前几天她突然微信问朋友:我们只能一直这样淡如水吗?还给他买生日礼物约他吃饭。
: 两人都已婚,朋友说富婆年轻的时候85分,给我看了照片确实还可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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