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没有觉得是占便宜。
他们出首付的时候还借了不少钱,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还完。老公当时在国企,挣的不多。
所以彩礼我一分没要,房子都知道是婚前财产。
谁能想到后来收入都提高了呢?还可能会换房呢?上个房子的剩余房贷,加上现在房子的首付和房贷,也是我跟着一起还啊。
就算他不加我的名,也是婚内2个人的财产,老公的做法还是聪明些。我也很领这份情。但确实没觉得是我占便宜了。
而且,这房子是有前提的,触发条件是他再动手;以后也归女儿
【 在 teadus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确实太贪了,公婆出钱买的房子,你老公根本没资格处置,凭什么净身出户给你,本来给你50%已经是你占便宜了,别占便宜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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