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就错在把书带走了 如果当时把书留在原地 就不会有责任
因为一般认识中 一本书不是贵重物品 无需保管责任
【 在 uvuv 的大作中提到: 】
: 7月的一天,我去骑电动车的时候,发现我的电动车后座上有一个手提袋,里面是本很厚的书,也没有任何主人的信息,于是我就带着书骑走了,后续觉得书也没啥用也没人找就给扔了,10月底,有一个声称是书主人的人凭监控录像找到我,让我还她书,说那本书价值500元。
: 她要早点来找我,我还没扔的话就肯定还给她了,可现在没有了。而且我也觉得自己确实做的不周,捡到东西没有交给警察还给扔了,所以也不想跟她掰扯,我该怎么办?能让双方满意。
: 对方应该不是骗子,毕竟没几个钱,而且她为了这本书找了很长时间,至于她为什么把书放我车上,她说当时腾不出手干什么事就随手把书放路边的一辆自行车上了,然后等回到家才发现书丢了,但她也不记得丢哪儿了,所以找了几个月,她说她也贴过寻物启事,可我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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