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
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
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
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
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要不要彩礼,实力才是说话的根本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21 16:33:15 2024), 站内
:
: 赠与的法律关系即便是有条件赠与,已发生赠与部分也不支持任意撤销权。但不等于不能返还。最高法彩礼司法解释,第二条,低五条,第六条,说的很清晰。法律禁止行为,无条件返还;赠与行为的返还条件。
:
: 【 在 Vi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离婚,在法律层面不能算有条件赠予的撤销要件。撤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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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14.24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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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