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认为彩礼其实是双方家庭三观是否一致的试金石
对于个体,是的
对于社会,必须站起来反对封建糟粕的蔓延,维护法律底线
当年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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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ious 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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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法律有约束
人应该有社会责任感,不能说我没参与就行了,旁人干啥我冷眼旁观(莫管他人瓦上霜)
【 在 Vi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社会是没用的。毕竟这是个人自由行为。社会和法律都没法来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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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见上,你没看哎
【 在 Vi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条法条嘛
: 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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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i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没实质内容啊。看啥啊。咱干事儿要言之有物啊。你让我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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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为索要彩礼胡写啥
这条写的就是结婚的当事方
大家都知道包办是父母包办,可不是别人
索要彩礼也是结婚的当事方家庭索要,哪有第三方索要的
这都是禁止的
【 在 Sank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一条是禁止“他人”包办、买卖婚姻
: 同时也是禁止“他人”借婚姻索取财物
: 所以,只要父母和女儿形成合意,索要彩礼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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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anjiyouyi FROM 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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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出在这,法院司法实践走偏了
很多人喷了。说女法官乱搞
【 在 Vicio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查了。写的要求返还的,法院应支持。按判例是有条件的返还。
: 法条没有更新,还是我理解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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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包办,你不看帖,也不知道这常识吗
硬搅有意思吗
新中国立法背景都知道是打破封建礼教,清除封建糟粕。你能不知道
【 在 Sank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禁止结婚的当事方 包办自己的婚姻,干涉自己的婚姻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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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包办是家庭为单位
索要彩礼也基本是(女方个人索要,非父母索要,极大可能是诈骗)。不论是个人索要还是女方家庭索要都是“借婚姻索要财物”。为法律所禁止
【 在 Sank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结婚的当事方只有结婚的男女,双方父母兄弟都不是婚姻的当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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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anjiyouyi FROM 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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