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作为男方家长我准备给彩礼
你既然能接受多样性,咋就无法接受别人家就是愿意给小夫妻俩资助呢?
你的接受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出来
如同没有经济支持,你却在空谈轻松,自由,独立
咋这么会画大饼呢
pua自己去吧
【 在 dizzysens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吵架没有意义,但是争论有意义。我接受多样性的社会存在。但是社会发展朝哪个方向走,是社会层面的争论后各自选择的结果。现代社会的家庭观念,应该是未来社会的主流走向。
: 我不知道你的家庭情况,如果你设身处地的为女性想,我说的家庭模式对女性是更轻松、自由和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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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3.44.*
你家爱咋咋地。我家绝不跟毫无责任心的傲慢人家结亲。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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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家庭么?你有啥资格否决别人婚事?人家你愿意,要你否决?人家愿意,你否决就是干涉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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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8.243.*
对于如果能完全对等的家庭,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我非常支持,双方家长都不要管,让孩子们自己去结婚。愿给多少,全凭心情。
1. 子女冠姓权可以商量,不必谈传统,既然抛去传统,就完全抛去。
2. 也没有谁说,男的有冠姓权,就是男的主要承担照顾和养育子女的主要物质条件,比如msslili家,她根本要不来,即便她能养家的情况下,因为如果这样,她老公就会 消极怠工 !!她也不想让儿子失去,因为她觉得那样,她儿子会没尊严。
凡此种种,我就不再举例了,本版也有类似案例。夫妻俩收入差不多,家境差不多,养家程度差不多,女方却无法给自己儿女冠姓,因为这样,男方就不高兴,女的为家庭考虑,就会放弃。
事实上,极少有女性,敢去提自己的冠姓权,这一条仅存在民法典条款里。可以,可以;
这是女人们最容易放弃的一个东西。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家庭的继承,向男性倾斜的一个主要原因。
3. 过年这个更别提了。年年都争。
【 在 dizzysen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权利和义务对等,我是认同的,但是你这罗列的也太混乱了,姓氏权/赡养义务/过年去谁家,这三者从重要性来看不是并列的啊。
: 子女应该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同等的继承权,相应的义务是,对(且仅对自己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 至于姓氏和过年去谁家,也是不可相提并论。孩子的姓,应该说按照传统是父姓,那么父亲需要提供照顾和抚养子女的主要物质条件,包括吃穿用住等,但是如果女方能提供主要物质条件,跟女方姓也是合理的。重要的是,跟谁姓都可以,法律也是这个意思,孩子长大了也可以自己改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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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127.*
不是不敢提自己的冠姓权
我家爷爷奶奶出资最多,后续爸爸养娃也是,财务大力支持,这属于冠名赞助
有什么好争
男方家要是不出钱,我马上给孩子改名换姓
跟传统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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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norbit FROM 123.123.44.*
FROM 123.123.44.*
说了多少回了,你也配指手画脚让我这那的?什么东西啊,你管着着么?
【 在 inor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了多少回了
: 别回复我
: 你看我搭理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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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你没资格没权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人家俩完全自主决定,你管不着,任何一方不愿意,别说是你,任何人无权强加。你连基本法律原则都当厕纸,奢谈啥原则?快别丢人现眼了……
【 在 asdcc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家爱咋咋地。我家绝不跟毫无责任心的傲慢人家结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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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任何情况下,结婚与否都是人家俩的事儿,没有前提条件。这跟任何人说的,谁怎么认识都没有关系,这是法律规定,法律底线。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如果能完全对等的家庭,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 我非常支持,双方家长都不要管,让孩子们自己去结婚。愿给多少,全凭心情。
: 1. 子女冠姓权可以商量,不必谈传统,既然抛去传统,就完全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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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你好像不是活在人间一样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任何情况下,结婚与否都是人家俩的事儿,没有前提条件。这跟任何人说的,谁怎么认识都没有关系,这是法律规定,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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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127.*
姓名权只属于本人,你没有关于他人的姓名权。所有姓名权内容都在民珐典人格权编,不要整天YY胡编乱造。
【 在 inor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不敢提自己的冠姓权
: 我家爷爷奶奶出资最多,后续爸爸养娃也是,财务大力支持,这属于冠名赞助
: 有什么好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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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我愿意接受上一代给下一代资助啊。遗产继承就是这样的制度设计。我反对的是彩礼和嫁妆这种说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我是鼓励女性不要去拿婚姻交换物质,但是现实确实是男女同工同酬都还做不到,女性总体在物质上处于弱势也是事实。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婚姻里做物质交换也是常见,但是不应该值得鼓励和推广。
【 在 inorbi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既然能接受多样性,咋就无法接受别人家就是愿意给小夫妻俩资助呢?
: 你的接受在哪呢?我怎么没看出来
: 如同没有经济支持,你却在空谈轻松,自由,独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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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