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富商出轨逼疯妻子,再把遗产留给小三和私生女
她被丈夫关在出租屋限制人身自由了,怎么搞定自诉?
不能搞定自诉,不见得是因为她神志不清、无法支持。而是被暴力限制自由无法自诉。
而且说白了,这个出轨男在妻子生前,不允许女儿探视、不允许女儿对母亲的真实意愿取证,其实是违法的。但是法官又把这个违法行为忽略了。
就像之前有个富商被儿子送进精神病院无法脱身一样。
法律如果是这么个形态,就是估计亲属之间无底线,丛林法则。只要身强力壮的一方能让对方被精神病,就赢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理上正确,但是不太容易实行,比如这个百分之几十由谁主张由谁认定。另外离婚是自诉,如果这个人能搞定自诉的那一堆,他基本不太可能还是精神病。而如果自诉的那一堆由他人代劳了,那么接着就出现了谁有权利给精神病行使权利,光搞那个授权有效性就一堆麻烦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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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说来说去,这个故事应该是那种违背了民众朴素认知所以不合理但同时却合法的类型,就是那种法律究竟保护的是什么的论题,比如是打击过错还是包庇过错的话题吵了多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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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ixiangyun FROM 222.129.129.*
FROM 222.129.129.*
嗯。是这个道理
不过重婚要自诉,报警没用。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生女怂。当年直接报警重婚不就完了
: 把老爹小三都抓进去。然后自己取得老娘的监护权
: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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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不是扯淡嘛。找个出租屋把你关进去,再雇个保姆看着,你能起诉离婚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种,可能民事行为有效,要结合实际证据。具体离婚,只是不能协议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这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
: 问题最大的地方是:你不懂法还对法有那么大意见……
: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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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的
是否精神崩溃是她能选择的嘛……
你觉得拿十年被逼疯的人,是因为他们选择了疯?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看嘛她是不是做不到,她做不到你还有啥可说的?这不就是典型的失了先机么。类似的事情人是准备离婚,而不是精神崩溃,更不是精神崩溃后再去说怎么办。她都已经病了,你还想能如何?她没有提早离婚是既成事实,后面啥都是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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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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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29.*
出轨男当监护人这事儿本身就值得诟病。跟董某民当铁链女监护人一个模子。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可以并且正在实行啊……
: 如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可进行诉讼,无诉讼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则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 都有法条,司法解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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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位女士能自由出门、能自由会见女儿吗?
不是没有殴打虐待,就叫有人身自由。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安置在出租屋,什么叫限制人身自由?这个连诉讼当事人有没有这么主张……还暴力限制不许探视……这都当成讨论前提还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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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指责父亲的内容是家暴,虐待,父亲也指责女儿不孝、不照顾其母亲、有加害其母亲的行为。这些因双方均未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虐待、遗弃,伤害被继承人(指母亲)的证明,而未被法庭采信。这是唯一确定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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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29.*
04年,钱应该没现在多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一定正确吧...出轨的时候男人可能还没那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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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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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29.*
如果男的先死没遗嘱,就是原配先得共同财产的2/3(先分一半,男的那一半原配和两个女儿分),男的死了两个女儿平分,原配女儿得5/6;如果男的遗嘱个人财产都给私生女,那也至少保住原配应得的那一半。
所以说,这个案子里,原配和男的死的时间都很巧。令人怀疑。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肯定就是原配母女能多拿点吧,比如二分之一是男的遗产,四分之一加四分之一的三分之一总共三分之一是私生女的,三分之二是原配母女的,黄女士还是没有。。。谁早走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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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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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29.*
这个精神病妈妈本来是和女儿共同生活,后来被出轨男强行接走安置在出租屋。
你说这个出轨男为啥这么抢着当精神病的监护人?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是..不是谁都乐意当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包括精神病人的爹妈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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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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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29.*
问题是她精神不正常。那么监护人的安排是不是应该优先考虑她的利益?
这个案子里:
原配先死,他的丈夫和小三、私生女得利;
原配活着,至少活过男人,她的亲生女儿得利。
从人性角度,让出轨男优先于亲生女儿得到监护权,本身就是对她生命的威胁。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精神正常的大婆..也不愿意离..有钱就不是别人的事了..有一半钱是她的..
: 不闹腾的话..另一半钱也有婚生子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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