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富商出轨逼疯妻子,再把遗产留给小三和私生女
新闻是标题党吧。。。
“因朱某妻子去世后,朱某与婚生女就妻子的遗产诉讼中,法院判决朱某蕙可以继承761万余元,因此朱某的总遗产为名下资产去掉这部分资产。”
从这句看,原配嫡女应该是拿到了法律规定的属于她的原配份额,条文推断的话,我猜她实际最后拿到的总数是1217,私生女拿了1826,我猜四六分有可能是私生女照顾了爹,而原配嫡女都打过官司了必然是不可能还有来往。
其实去掉671后,嫡女爹名下的其他资产跟她没关系,只是她自己理解她妈妈的遗产虽然给了她爹但那不是她爹的钱,这种想法显然不正确。她应该庆幸那条基于公序良俗的推翻了那个啥黄某的遗嘱继承权,如果他爹先以曾经接受过照顾遗赠了隔壁老王然后采用代持的方式,她将只得她亡母的那761了。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摘要就是:
: 丈夫出轨,妻子受刺激得了精神病。
: 丈夫把妻子关在出租屋内熬死了妻子,继承了妻子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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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至于离谱不离谱看代入者立场。说到底法律这个东西是社会运行规则,法律并不是基于要保护什么人,例如原配在有了精神病的情况下,原配女儿已经绝无可能拿到妈妈的全部了,包括不可能离婚,所以所谓设想的怎么和妈妈一起生活怎么立遗嘱统统没有可操作性。
那么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想,既然没有离婚,本着尊重婚姻的立场,钱就是俩人的,男的天然占有一半份额,而剩下的一般份额,男的做为合法配偶又天然占有了大约一半,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的加减百分之十,如果人认可婚姻法,那么就要认可这个结果,婚姻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然后继续向下,作为法定份额意义上的私人财产,人有没有权利决定要给谁?我认为是有的。如果真的百分百尊重个人意愿,那么这个男的就是一分钱都不想给原配的女儿,这就是他的真实意志体现。那么接着的问题是父母有没有权利说我的钱我就是不给孩子或者不给这个孩子?我认为是有的。
说到底,如果站在那个男的立场上看,他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应该结婚,如果他结婚了,他所有的个人财产全是黄某和小闺女的,也就是那份遗嘱内容。如果站在原配立场上,妈妈同样做错了一件事,她应该尽早离婚,而至于原配的女儿,情感上可以理解,但她实在是没啥道理说两成如何如何,她爹一分钱都不给是她爹的权利,所以她应该庆幸她爹没再婚,以及她爹是打从心里想给黄女士钱,要不然她爹的会全是那私生女的。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和我说的有任何矛盾吗?
: 朱某出轨妻子离婚不成,朱某逼疯妻子获得监护权,又从女儿那里把妻子抢走关在出租屋内,才得到妻子份额的60%。
: 如果妻子仍然和女儿生活在一起,他是没法得到妻子财产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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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找对象是门学问啊,对象错了啥啥都就错了。以及,身体健康很重要,很很很很重要,尤其天大的事情要想的开,遇到问题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崩溃,得了精神病就真的我为鱼肉配偶是刀了,这时候包括亲生的爹妈都是抢不过配偶的。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好
: 等你老了,配偶和第三者把你赶出门,租个房子由保姆照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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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都是人给的,你看新闻上不是出过么,为了孩子能有社会地位,于是轮流和小三们结了一遍婚,从而私生子们统统成了婚生子。。至于古时候是不是真的跟电视上演的那种,大笔一挥记在嫡妻名下即为嫡子,那就不知道了,听着挺逗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是嫡庶子,没有说私生子。
: 妾室要符合礼制,不是谁都能呐的,有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更多的时候,妾首先是不被官方承认的,原因大部分不是什么主母不同意,同意了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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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正确的做法是发现了出轨赶紧安排离婚,而不是痛苦崩溃直至患病。不然你觉得能咋办?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配是因为精神病导致无法离婚的,
: 精神病是男的出轨导致的。
: 你说精神病做错了一件事是她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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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身是而且只是社会规则,这有啥可质疑的。配偶是不是被逼疯的是未知数,想逼疯一个人难度不小。但是无论因为什么,在配偶疯了的情况下,另一方一定可以拿到监护权以及处置权,不然这个权利给谁?给孩子么?给网友么?如果孩子和网友也不是好东西呢?如果结婚的人不认可由此形成的彼此权利,那只能说还结什么结,谁家的法律也不是为了保护某个人的法律,那只是为了让社会有规则运行罢了。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说啊
: 只要逼疯配偶,就可以合法把配偶的大部分财产给小三了
: 你觉得这样的法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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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句话,人死了是没有话语权的。
如果原配能说话,她一定不愿意让她lg能继承她的份额。
如果男人能说话,他一定不愿意把他的钱给大闺女。
如果真的尊重死人,我认为一家一半是合理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的不知道,去查查,古代一般人哪有什么严重的嫡庶之分,多半是现在瞎编yy,很多时候,法律都规定禁止民间立嫡。套用现在话,你也有王位继承么?不要装B。我说的一般人,就是没有爵位世袭官职的那些。什么富商,也是下九流,下等的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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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私生子又有钱的,想来都会是提前布局的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案的话,不是大部分,是全部。遗嘱全部给非婚生子女就没问题了。到处宣传的结果是怎么合法搞,明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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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正确,但是不太容易实行,比如这个百分之几十由谁主张由谁认定。另外离婚是自诉,如果这个人能搞定自诉的那一堆,他基本不太可能还是精神病。而如果自诉的那一堆由他人代劳了,那么接着就出现了谁有权利给精神病行使权利,光搞那个授权有效性就一堆麻烦事儿。。
总之说来说去,这个故事应该是那种违背了民众朴素认知所以不合理但同时却合法的类型,就是那种法律究竟保护的是什么的论题,比如是打击过错还是包庇过错的话题吵了多少年了。。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上不是必须归配偶或者归女儿。
: 疯子仍然是应该有自己的处置权的,比如疯子应该有权利选择和出轨男离婚。
: 即使是精神科的绝症精神分裂症,90%的患者也是有90%以上的思维是正常的。因为她有10%的不正常思维,就剥夺她基本人生问题的处置权,这是问题最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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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比下限的,你看为什么人总说心态好能长寿,那么想想看什么情况才需要心态好?一定是遇到了不好的事情,谁能够承受的下限更靠下,谁将活的更久。。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就是这样,比拼下限,谁能把对方搞疯谁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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