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查清楚了,粥店不欠钱
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我前几年了解的情况,还做不到实打实直接发到农民工手里,代领以及冒领情况普遍,且很难规范。
近几年个别工地项目采用人脸识别,不知道会不会应用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中去。
也许逐渐的能做到实发实领可检查核实吧。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为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发挥工资专用账户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于2022年5月14日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鲁人社发〔2022〕10号)(以下简称《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第九条 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应当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见附件3)。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不存在歧义的前提下,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可采用简称。总包单位开立专用账户时,应当在开户银行预留与专用账户名称一致的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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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想到二道贩子和回扣,也是资深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之这个事情看起来就是赵某吞了钱导致的,不知道他的钱哪儿去了,这么多年还要不到可能就是要不到了。
: 至于粥店的毛病,比如他家发包主管人员有没有收回扣,我猜是有的,否则为什么木有资质的赵某不仅能得到工程还得到了工程款呢。
: 那个赵某,没准是个二道贩子,就那种不定怎么咋拿到了工程然后拆吧拆吧让别人干,他光拿钱且还要吃全部,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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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监管账户的钱,通过第三方起诉甲方和承包商,照样可转移走监管账户里钱。很多时候,gov、银行、发元也相互打架,相互拆台,有法有据的划扣资金。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印象里那个支付条例里面好像是说了应当设立专用账户的,以及银行还应该提醒人家没钱了啥的,避免发生没钱的情况,不过银行是不是真的管不知道,也许会发条短信提醒账户余额不足多少钱?
: 但是不管咋样,关于专用账户的一切基本都是对总包方的要求,业主只能管得了往这个账户转钱以及要求对方提供发钱的证明,管不了别的,包括银行也管不了,除非那个账户被代管,但是谁代管就成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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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再加上低价中标,不平衡报价、变更签证、窝工索赔、罚款扣款…工程款到底有多少农民工工资,甲方说得明白吗?
农民工包工的价格又是承包商与农民工或者班组谈出来的市场价格,农民工今天上工100人,明天上工40人,张三今天还在,明天换了李四,价格都不一定一样,真实的农民工工资只有承包商看看实发才清楚。
没那么容易掌握这个真实数据。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都不好管,好比工程虽然是分包,但是结算款有可能是以总价折算,这样就扒拉不清楚到底什么钱是什么钱,民工工资账户也扒拉不清楚应当什么时候付以及付多少。好比一百块钱的总合同,报价三十块钱拿来盖房子,大家约定好预付二十块钱,盖好了房子付二十块钱,搬了个桌子进去再付十块钱,桌子上装了个鱼缸灌满水了再付二十块钱,最后把鱼放进去游了游发现游得挺好再付二十五块钱,最后留了五块钱等着过两年鱼还没死再付。那么当收到盖房子节点的那二十块钱时候,盖房子的人能得到多少钱呢,有可能一分都没有,因为盖房子的合同签的可能是当鱼缸搬进去了付给他十块钱,既然一分钱不给,哪里来的专用账户支付,自然是盖房子的人自己个去付,等到啥时候该给他钱了,啥时候再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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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据我了解,住房销售资金监管账户,是可以被发元扣划资金用于强制执行偿债的,银行…表示无能为力,无法对抗发元。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得为专用账户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不得开通网银代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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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
安全责任是监理单位的法定责任。
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分配,说起来就比较细了。总之,建设单位可以是一家银行、一家工厂,谁都可以成为建设单位,你觉得你能让建设单位比如银行、工厂承担多大的施工管理责任?
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同,它就是专业的。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设单位和购房者、消费者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
: 建设单位有管理责任
: 消费者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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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0.198.*
这个你说的对,guowuyua发布的条例,也算行政法规,我out了。
不过你看看其中对于本案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明确规定。不是你说的什么只有政策,没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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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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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0.198.*
那叫代位求偿权,但甲方已支付了工程款,除非规定了连带责任,否则就没有代位求偿权了。
这里边涉及了代位求偿以及连带责任,总之不能想当然。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甲方必须把相应的规定明确在合同条款里面。以及,甲方在总包没有履行合同条款的时候,有向总包追偿索赔的权利。
: 但甲方说他不知情,让总包的分包商去承担因为他和总包没有履行规定带来的损失,那是不合适的。因为你们的合同,执行情况你们不知情,那善意第三方只能更不知情。
: 这种情形,分包商再次向甲方要求偿付农民工工资,并不是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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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47.*
那就没有农民工跟着米干了,大多数时候,米赚的大部分就是垫资的利息。米如果没有垫资的能力,拿不到工程,也找不到农民工,也赚不到钱。
【 在 fdmiy 的大作中提到: 】
: 米完全可以欠农着民工的钱不付,等结清了工程款再付。这个判决就是鼓励以后所有的包工头都欠着农民工的钱不付,什么时候结清工程款什么时候付。
: 在这种情况下隐瞒事实搞假证据虚假诉讼,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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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47.*
不用谨慎猜测,这就是常识。
现在常识都要解释澄清讲三天三夜…现代人真如晋惠帝一样,不食人间烟火,何不食肉糜?
喜欢做办公室,就不要指点江山。
想指点江山,就跑跑业务下下工地,在市场上与人PK。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谨慎猜测大甲方没有义务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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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你公司欠你工资,你没道理去找采购你公司产品的各个下游厂商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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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