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于东来公布《胖东来公布员工结婚执行标准》,你怎么看
工作时间是企业有权决定的,只是奋斗者协议内容违法。彩礼是企业无权决定的,内容对错都是越权。越权本身是最大的错误,危害比错误的内容大多了,因为这是原则性错误。超时工作的危害就是超时工作,越权的危害是,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事。
【 在 stub2 的大作中提到: 】
: 华为当年的奋斗者协议可比这个恶劣多了
--
FROM 117.129.90.*
是呢。公共讨论本身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所以现在还不是讨论的时候。
【 在 Beijing2O22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这个理。 不过讨论下去就有点敏感了。 哈哈。打住吧。
:
--
FROM 117.129.90.*
胖东来不是不怕告,是想不到可以告,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根本不会想到到“婚姻自由”四个字。员工还要在行业吃饭,也不会因为这p事去起诉找麻烦,也没有赔偿。偷偷给彩礼不告诉同事就完了。真正受损失的是社会上其它人,如果观念上认同这种行为没问题,以后每个人的自由会在目前所剩无几的基础上,进一步被原来不敢但现在敢了的人侵犯。
【 在 turi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
: 强健的话你去报案就行吧
: 证据确凿保证jcss抓他去踩缝纫机
: ...................
--
FROM 117.129.90.*
范畴和内容是两码事,在某个范畴有权利,不等于不会犯错,就像每个人工作都会犯错。但如果不属于你的工作你去做,跑马路上指挥交通,就不是犯错那么简单了,影响大的话必然犯法。
奖金不是指任意的货币,而是指工作报酬。老板可以决定我的“工作”报酬,但不能把报酬和非工作内容挂钩,因为他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判断其它问题。工作以外的决策是我个人的自由,是活着的意义所在,怎么能为了奖金就出卖呢?卖自主权和卖器官有啥区别,器官给的钱还多。
打人是违法的,无伦给不给钱。你在大街上打人,即使对方愿意,别人一样可以报案,叔叔一样可以依法抓你。打人犯法都不知道,幼儿园没教你么。
【 在 stub2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违法了还有权决定呢?
: 老板有权决定你的奖金吧?那老板也有权决定不发给你奖金吧?你可以认为胖东来不干涉你的生活,只是决定不给你发奖金了而已
: 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事说到底就是个伪命题,一个工作而已大不了不干了,又没人拿枪指着你。我在大街上悬赏一万块钱问谁愿意过来让我抽个嘴巴,算不算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有社会危害吗
--
修改:babyUnicorn FROM 117.129.90.*
FROM 117.129.90.*
违法必然有危害,有危害不一定违法。胖东来违反婚姻法,肯定是危害社会,而不是恶趣味的问题。谁告诉你是否有社会危害要看有没有人效仿?北大那个杀了妈妈用保鲜膜包起来,架上监控,谁会学他杀自己妈?那么他如果这辈子只杀亲妈一人就不是社会危害吗?她妈不属于社会吗?胖东来因此受损的员工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啊,因为自己的家务事,就同工不同酬,或被迫离职,这不叫危害社会吗?不轮到你头上就不算社会是不是?
【 在 stub2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你前面不在乎违法只讨论社会危害吗?
: 你明不明白劳动法为什么要规定关于年假、加班费相关的内容?因为这些和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劳动法不管的话,大家就会争相效仿,慢慢大家就都不给了,因为对企业来说这很赚啊,所以必须约束。
: 而其他的东西,比如老板规定你在家不许穿秋裤,是不是干涉你个人生活?是,但是这对企业来说没啥收益,单纯就是老板的个人恶趣味,别的公司也不会模仿,不会形成风气,所以只要不违反法律,最终说白了都是“一份工作,爱干不干”,没什么社会危害,只要当初劳动合同上承诺的东西给了,就没问题。现实中企业手伸得很长的例子可是比比皆是,没那么高话题度而已。
--
FROM 117.1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