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地铁上的遗嘱式让座
法无禁止皆可为
他有权利选择什么时候时候再抬屁股离开
他可以在他想让座的人过来的时候再起来
这既不违法,也不违反公序良俗
有什么问题吗?
【 在 penm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那种二本逻辑就别浪费唇舌了,连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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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规定的?
有具体条文你就去告
否则,法无禁止皆可为
【 在 fourwin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知道法?!
: 那人肉占车位是不是也没问题了?
: 公交座位的排序(不考虑老弱病残孕坐席)就是排队先后和远近。如果你占上座位让给别人都认为你是高尚,但如果你把别人的位置让给另外的人没几个人觉得你高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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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法律规定,又不属于公序良俗
为啥需要千篇一律所有人都是同样的做法?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这就是问题啊,要么早点把座位让给更需要的人,要么自己不处理让公众按秩序解决,而不是遗嘱式的让座。
: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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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的自由,你也可以不喜欢跟个矮的做朋友,你也可以不喜欢跟长得丑的做朋友。
至于虚伪不虚伪又没有标准,你说虚伪就虚伪,你又不是法律条文,说了也没用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第三者的角度看,这种行为是很虚伪的,我从来也没说过必须所有人一致,但这种人我绝对不会交朋友。
: 说个经常遇到的类似场景,我经常在地铁上让座给老人,老人大多也正常接受,但比较奇怪的是,有很多老人在下车时会尝试把座位“还”给我,这让我很尴尬。这东西是公共资源,下车时空出来就可以了,没必要有“还”这个动作。按你们的观点,是不是必须“还”?
: 【 在 feeling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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