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发源的这种诈骗,你可以躲过吗?
你告诉我,普通人遇到这样的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怎么躲过?人就在发源。
【 在 shuofa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实个鸡巴
: ①如果是律师,随身携带电话,到点儿没来法官会打电话催问
: ②有些地方当事人不让带电话过安检,但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百分百是发生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哪能那么容易完事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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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牛!
【 在 shuofa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啥好躲的?
: 你不用装的比2w人还幼稚
: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被骗的人是哑巴?不会告诉法院自己是按时去了,并且让他们查监控,然后重新约时间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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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普通案件,不值得被偏的,书记员会打你电话。
如果是需要你被缺席的案件,你有被偏的价值,书记员打你电话,也可以让你接不到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到,书计员会打曝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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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年轻人吧。
还有法院里直接抢走刑事犯罪的罪犯的案件呢。
你见的案件太少拉。
这种骗法,是小儿科拉。
没有法院许可,骗子可以穿制服进去?真够幼稚的。
【 在 shuofa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跟牛不牛没啥关系
: 人在法院被骗了,然后法院根据监控确定你被骗了,但支持骗子?
: 你得是祖上就在2w住才能信这种鬼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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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雯和美团的案件,直接缺席judge的,被告都没有收到出庭的文书。收到pan jue 书后,刘立刻自己道歉。
这算你造谣吗?还是刘雯造谣了。
你还是太年 young了,发源里更加离谱的案件都多如牛毛。
【 在 shuofa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造谣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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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雯没有收到出挺的书,直接判了。
你去举报 刘雯造谣吧。
刘雯连续6天向美团道歉了,还暗讽了judge。
你去举报吧。
【 在 shuofa2023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实个鸡巴
: ①如果是律师,随身携带电话,到点儿没来法官会打电话催问
: ②有些地方当事人不让带电话过安检,但如果真发生这种情况,百分百是发生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哪能那么容易完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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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现在有刘雯和美团的案件,你现在可以举报刘雯造谣了。她没有收到出庭的通知,直接受到判决书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才应该缺席开庭,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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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计 员怎么没有打包刘雯的电话?
是书计 员失职了,还是刘雯+电信相关部门(她查了通讯记录)造谣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到,书计员会打曝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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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被告都不知道有出庭这事,就被判输了,程序合理合法拉。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智商还打滚呢,互联网法庭用的着去法院么?和主题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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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您幸亏不是lv 师或者原告、被告。
gjf的朋友都说,大量的case(当然比例是不高的),不让原告或者被告出席,或者不让讼师出庭,都是常规操作。
而发源里面弄一个临时工,忽悠当事人(原告、被告、讼师)达到不让他们出庭的目的,以前属于常规忽悠手段之一。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早说了,公告送达本身极为不合理,涉嫌违规。毫无什么可以遮掩的。
: 选择公告送达有严格条件。具体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珐苑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其法律依据主要见于《民事诉讼珐》第九十二条,该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我认为,本案,不符合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情况。而且公告送达,我见过最多的是根本不能确定应该追加为诉讼方的范围情况下才采取。没有一定能量,很难真的用这种方式。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信息不明确,立案庭都过不去。即便没有地址,但判决书可以电子送达,那传票等庭前文件应该推动也可以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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