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个,应该是只有与本案相关的劣迹才会与审判有关吧,就是俗称的惯犯,惯犯需要被认定。
2那个,街坊邻居的议论更多的是八卦范畴,老话说的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说以及自古背人无好话。
最后,按说人结过几次婚离过几次婚以及每次是怎么结婚的跟怎么离婚的确实是人家的私事,除非涉及违法犯罪了,否则那就是八卦,八卦听听就行了,谁也不能钻到人家夫妻的蚊帐里去看那么自然看不见啥,真真假假的只要没有公示,那就是鬼知道真假。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 撇开这个欣欣案不说..两个疑问:
: 1.嫌疑犯的“劣迹”..会跟审判无关吗?..
: 2.对于一般大众而言..街坊邻居的“议论”..都属于“传播隐私”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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