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同古城街道为“破门亮灯”致歉
不认字?
【 在 yumen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个字是道歉了。
: 明明是狡辩
: 一句我错了都没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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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人家道歉怎么了?不满意和没道歉是两回事。这不是私宅,就算私宅前一段那个暖气啥的,一堆人喷呢还。
【 在 yumen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问你,应该给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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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法盲,这根本不属于民宅,通常被认定为商业用房,非住房性质实际作用是服务于商事运营。真正私宅被非法进入的,比如年前暖气事件那个,倒是没见有几个挺……
【 在 NUAASEU 的大作中提到: 】
: 非法侵入民宅罪,应该判10日拘留,下命令的额外开除公职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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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明确不属于。而且法理上紧急避险也属于侵权免责,减责,而不是说应该,可以,本来就没责任。这是在确定侵入私宅成立基础上的。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是失火还是漏水来着,属于紧急避险
: 这个开灯有的无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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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根本不属于紧急避险,别丢人了。我从来没说合理,是说你不认字。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是紧急避险
: 一个只是为了开灯
: 明显第二个更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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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你说的是没有道歉。你才是转进搅和。
【 在 yumen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给谁道歉? 不要搅和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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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是不是私宅怎么是差不多?说什么私宅才是法盲丢人。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差不多吧
: 两个根本没可比性
: 你放一起说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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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明确不属于。可以主张和事实上属于是两回事。而且,紧急避险只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就是说紧急避险成立,与仍需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不矛盾。即便完全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紧急避险者仍有义务为其提供一定程度上的适当补偿。就是给付义务,可能是赔偿可能是补偿,而非没有。
所以暖气事件人家打电话第一句就问有什么损失么,公务人员肯定懂法。
本案,不管如何都是错误要赔偿的,只是说不是私宅概念。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跟紧急避险差不多
: 本来也没人提漏水那个
: 明显一个合理,一个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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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道歉对象和道歉本身不是一回事,你还在搅和。而且我觉得就是该给公众道歉,要给被侵权人赔偿。因为大众很不满,且无法律救济手段。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成为诉讼主体,通过法律获取道歉。
另外,这个问题不是底层互撕,要处理什么工作人员,第一责任就是决策者,当地乃至更高级别一把手。不要说层层加码,没有压力和利益,谁有空去加码。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歉的对象是公众
: 这个是错的
: 应该给商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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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当然欠公众的,和公众期望有差距,对公众造成困扰和不安全感。公权力任性难道不该道歉么?
没给个人道歉,当然不合适。但人家跟个人人道歉用不着跟你汇报。法庭判公开道歉,才必须告知社会公众。
【 在 yumenn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说,该给谁道歉。
: 说清楚
: 我要是欠你钱,然后我还给了别人,你能说我还了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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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