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发现同情教授的越来越多了,不可思议啊。
别心虚,咋不提提葛明领绣?
【 在 mbug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梁不正下梁歪,
: 当年五s运d起势那伙人,
: 有一个算一个,私德无亏的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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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说,不属于任何腐败罪名,是违反单位规定。
【 在 gxm248 的大作中提到: 】
: 难道这还用严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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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跟学生谈恋爱20年前就是明确被告知的红线。可能特指本科生吧,我看研究生谈的不少。
【 在 duke2015 的大作中提到: 】
: 谈可以,睡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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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无法定罪。单位规定不需要理由,规定本身不违法即可。
【 在 q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可能存在利益交换,对别的学生不公平
: 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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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师送礼都很难说行贿,认定贿赂要有明确的交换。
【 在 yiran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色行贿受贿,对其他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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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上海老是搞高中学生也有啊。
【 在 bky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用郭德纲的话来说,我不是反对睡觉,而是反对只男教授和女学生睡觉。现实条件是女教授太少了,而且女教授好这口的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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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是必须。必须是因为有单位内规。
【 在 bky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学时身边很多女生,毕设和论文都是男朋友写的。
: 教授和学生在上学期间发生关系的都不是好人。如果是真爱的话,完全可以在上完学之后,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后才在一起,这种大概率是双方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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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估计……至于她男友,认清了跳坑,难道不是收益匪浅?
【 在 tubo202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受害者首先是导师团队的其他学生,资源全被倾斜给了该女生,好课题肯定没有了,导师天天跟师姐腻味,估计也没时间去指导其他学生,出去开会见世面更是没有机会。这个导师还是个院长,估计他团队里的学生还都是成绩比较好的,这么努力考到这个团队,结果啥资源没有,还不如去普通老师团队。第二受害者是女生男友,估计感情和钱财方面投入了不少,时间成本也很多,颗粒无收,而且还差点成了导师嘴里用来掩人耳目的工具人。第三受害者是导师老婆和孩子,可丢了大脸了,而且是不是要离婚还得考虑,钱财分割闹心又耗神,尤其之前没有心理准备,突然来这么一下子,平静美好生活被打。本来这个导师如果不出事,他自己是大学学院的院长,他老婆是东南大学教授,据说比他学术水平还高,这是一个社会地位相当高的家庭啊,结果现在臭大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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苠囯珐率禁止纳妾,已有的妾不禁止,香巷能纳妾是因为大清律实际施行到1971年。而且,这是讨论到底是越来越容忍同情还是越来越不容忍不同情……
【 在 t3w4 的大作中提到: 】
: 您还活在民国时代啊,那时还可以养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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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学校规定本身不违法就没问题。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学校有禁止师生恋爱的规章制度。学校遵循管理制度、停职甚至开除,也属于“法无禁止皆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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