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发现同情教授的越来越多了,不可思议啊。
可以不是必须。法律未禁止。同样,学校依据内规处理也是自由。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封建,而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部分人“利益”的合理选择。如果你们真爱,可以退学去谈,或者等毕业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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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导师拿点土特产营养品根本没有规定禁止,探亲访友赠送礼物也是法无禁止。禁止的是收受礼品礼金。一般情况下,如果老师收取礼物的数额较小,只是学生表达感谢的,不算违反教育部六条红线的规定。
【 在 yiran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有规定不能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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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都有职权。我说的仅仅是越来越不能容忍同情的事实。
【 在 t3w4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地说,这事儿就是利用职权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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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也送过我东西啊,以是否能发财来考量本来就不正常,孝敬师长,关爱自己弟子,本来很正常。
【 在 yiran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好是啥都不收,我认识的不少都这样。收那些又不能发财,何必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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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不贵重的本来也没事儿。
【 在 yiran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师可以送你,反过来就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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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点,你说犯罪,那就要说是依据刑法哪一条。
【 在 ly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教授胁迫是犯罪
: 如果教授和女人你情我愿是道德
: 如果教授和女人以夫妻同居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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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法由法庭认定,侵害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权等,都有法定抗辩理由。这种自己承担违法后果也没啥可说的。只能说法律制裁不够,违法成本低。
【 在 yc2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教授违背师德按校规处理,是合理的。网上应该不是同情吧,是惋惜与警示,因为管不住下半身失去了前途。
: 女生劈腿没有违法,但女生的前男友网上公布女生信息确实违法了,就算你死我活也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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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也是刑事自诉。如果造成相关人死亡等,可以公诉。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造谣就不构成诽谤罪
: 隐私权我不懂,就不点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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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啥丢人啊?
【 在 yc2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是被侵害人不一定会起诉,例如女生觉得丢人就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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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人家伉俪情深,所以公开自称喜欢招女学生,别人不要的他要,说女学生有什么不好,我觉得蛮好……师母还打趣,天天家门口好多双女鞋(进门要换鞋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老X(姓)干什么呢……
【 在 lic33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故事好像有点复杂,导师有点让你接盘的感觉
: 发自「今日水木 on Zhangwan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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