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给孩子点外卖,结果套餐送错了,孩子吃了点不好吃要求退款
不吃,可以退(本质上是解除合同);吃了,就是接受了合同变更。退货无据。
【 在 Iamaluckypi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午在单位给孩子点外卖,晚上回家跟孩子沟通后才发现,鸡肉套餐送成了酸菜鱼套餐,孩子吃了点不好吃,说要求退款。
: 我说你这都吃了,孩子说他送错了,不好吃,我心心念念的想吃小炒鸡的。
: 说要找商家说道说道,然后美团联系了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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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商家没回,我说人家根本不会理你,我以前也发现pizza送错过,商家没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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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天,发现商家回了,说抱歉,打包错了,请直接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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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想了想,如果孩子当时发现送错了,肯定会联系我,但是其实也没有其他选择,毕竟外卖不是其他物品
: 有时效性,下午还要去考试,只能对付一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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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商家不是小商家,是商场里四楼的热门商家,排队的人都好多,离我家四公里,外送费还收了好几块。
: 退款后,第二天,我继续在她家点了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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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吃”是主观评价、个性评价、偏好评价,对同一件商品,不同人可能会有不同的使用感受,但不构成质量缺陷,所以使用心得不具有法律意义。没有如果发现送错了,直接退掉就一点毛病也没有。
【 在 PurityW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接受变更 也是有瑕疵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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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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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就退货无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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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接受你送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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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能接受你送错东西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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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只要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法,合同就没问题。“不合顾客口味”在法律上没意义,不构成退货理由。除非你有证据证明餐食不卫生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
【 在 PurityW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针对第一次订餐的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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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道确实是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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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对于订过多次 或者去过堂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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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道就已经偏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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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提某些频繁订频繁给差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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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种本来就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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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吃,都不是法律评价,只具有企业管理意义。
【 在 PurityW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吃 是食物的第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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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法。合同除了诺成合同,还有践成合同。你照着明明标价扫完码就拿走某件商品,整个过程即便与卖家一句话也没有,也不影响买卖合同成立。
楼主这案子,货物送到后没见提出异议,而且有接受货物的行动表示(吃),那么合同履行完毕。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时候别人买的货发错都能强词夺理成合同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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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变更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才行好吧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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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差、不懂法、没教养就闭嘴。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胡扯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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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顾客付钱的是什么货物订单明明白白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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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的说法,别人下100元的订单卖家发价值10块的其他随便什么货,买家只要没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了来不及凑合用了,只能吃哑巴亏。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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