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同案中女方既然接受了订婚,就应当尊重订婚背后的民俗意义
表胡扯了,俺们中桦苠镞讲究的是举案齐眉,互敬互爱,那有什么亲密行为必须同意?
【 在 plsfn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和你走进某族餐厅,就不应当外带猪肉吃一样。如果你这么做了,被里面的人打了一顿,也是活该!
: 首先强调,婚姻是非常具有民俗特点的仪式性民事行为!在这个案子中,双方接受“订婚”,即意味着都认可此民俗仪式背后的意义,即表示双方同意成为“未婚夫妻”。
: 中华传统民俗体系(甚至所有文明体系中)都认为“未婚夫妻”间相互亲密的行为是默认状态,即默认不需要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即可相互亲密。换句话说,除非有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否则都会认为是默认愿意接受夫妻亲密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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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法学观点,并未见诸任何法条,司法解释。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是插入说,
: 没插入就是未遂。
: 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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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法盲逻辑盲造的谣言多了,咋还没被法办?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造谣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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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存在所谓“只要女的说自己是不自愿的,那就是不自愿的”。客观真实性不依赖于主观上怎么说。
【 在 newzzdx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后二审缓三估计就是法官为了照顾事实基础而改判的吧,主要是女的要硬说自己因为这个抑郁了,法院确实难办。因为QJ全靠主体认定,只要女的说自己是不自愿的,那就是不自愿的,其他行为都不能做为证明其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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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结婚,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表明性同意。
【 在 rand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是注意到订婚的订是哪个字的话,你就知道这是一个灵活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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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没脸,被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对待,有脸么?
【 在 xiaomany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可以订,钱可以收,床不可以上,合着便宜全让这女的占了得了,够不要脸的。看不上人家,不愿意上床,订什么婚,拿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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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一贯造谣。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鄙国没有婚内坚强
: 造谣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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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哪里提到公序良俗了?
民法典本身就有提及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的法条,但是指民事行为。
遗嘱给小三的,没有全部剥夺的案例也很多。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啥叫公序良俗?
: 不就由着法官说了
: 比如遗嘱财产给小三无效,不就说违反公序良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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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还说啥,仅有口供无法定罪,这跟任何判例都不矛盾。
【 在 newzzdx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怎么样还原客观事实呢?要万一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能凭双方的口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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