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理解错误。
就是结婚证,不是性同意合同。
大同那边就是进入第二阶段、
先订婚,而后故意搞事情。保证膜还完好。
结婚后,女方还住娘家,等时机离婚,分钱。
再进行下一个目标选择,兔子国认为膜重要。还可以卖一次高价。
其实本次案例就宣布了,司法上面没有什么CN概念。
医学上面也无法定义了。
等着几年后的女性全面性自由,男性找外国女的阶段。
反正都是性自由思想,外国女好歹还弱势一点。
【 在 leo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持证上岗这句话是不是有误解
: 订婚还没持证
: 拿了结婚证才算是合法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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