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没错
不过,凡事都讲究个理字。不是所有婚姻都是一种模式。有些婚姻就是一方出钱一方出人的模式。这种情况下,人家出钱的目的是啥?不就是XX和生孩子?这时候你再说不能违背女性意愿,那你收钱的时候干嘛去了?别人逼你收钱了么?既然收了钱了,就应该尽这个责任。这样才是公平合理。
【 在 SPQR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内也不应该例外
: 按照刑法,只要违背女性意志+强制手段,就是明确无误的qj,不区分婚内婚外
: 但实践中, 除了离婚冷静期等少数情况,婚内的qj往往不被判定为q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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