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同案——之前是男方一面之词影响舆论,现在女方什么情况终于
这也是双方分歧所在
有利于女方的证据一大把
男方没有
【 在 baldur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目前能看到的我认为他们有发生关系 但是没有暴力胁迫和插入
--
FROM 119.34.169.*
这些支持男方什么呢?
不只违背男方“没有强迫”的说法
也违背了男方“做过”的说法
所以采信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据
得到的结论应该是男方没有做过,而不是做了没有强迫
【 在 baldu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体内体表贴身衣物卫生纸都检测不到 这些就是支持男方的
: 双方肉搏身体肯定还有很多痕迹就个手臂淤青 完全不合理 大腿淤青还差不多 难道按住女方的手 腿就自己打开欢迎了?
--
FROM 119.34.169.*
是垃圾的一家
?男还和女方说出狱还要追她,还要娶她
女方觉得这是威胁和恐吓
【 在 justgetit 的大作中提到: 】
: 垃圾男一家死缠女方。
--
FROM 119.34.169.*
你家有金条
我去搜了一轮没找到不能证明你没有金条
但搜到了,肯定证明你有金条
这样说理解了吗?
【 在 baldur 的大作中提到: 】
: 提取不到就说明内裤是女的自己脱的
: 不违背妇女意志
: 你没想法 你脱裤子干啥
--
FROM 119.34.169.*
我是成年人,但我不知道强迫脱一个人的内裤有多难,没干过这种事
只是强迫脱过孩子的尿布,一拉就下来了
我还干过采样和检测
采样代表性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案不仅内裤没有,女方身体和关键部位也没有
那内裤没有说明不是强迫,身体和关键部位也没有说明啥,没做过?
这个比方只是个逻辑
没搜到不等于你没有
未检出不等于没做过
逻辑是一致的,鉴于男方咬定自己有做过
那就看是否取得了同意
【 在 baldu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打比方 都是成年人 都知道在女方反抗的情况下 强行扯裤子有多不容易 历经千辛万苦 这内裤还没坏 上面还没痕迹留下 这内裤该是多么主动配合男方
--
FROM 119.34.169.*
就别胡搅蛮缠了
就算检出阳性
您还可以说她同意我脱的,甚至说是她叫我脱的
就算撕烂那都可能是两人的小情趣
【 在 baldur 的大作中提到: 】
: 晚上你可以试试
: 看看在地婆反抗的情况下
: 一只手脱下插入
--
FROM 119.34.169.*
因为强迫有证据啊
女方身上有伤,房间窗帘被扯坏(事前,男方承认)
事后女方要走,被拖回收手机,为了逃跑还烧了窗帘
【 在 baldu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然啥叫疑罪从无 只凭有说干过 就认定为按强的定义强迫干过
--
FROM 119.34.169.*
不结婚不够的
割以咏志
永远不要和女人发生关系
和男人发生关系最多是强制wx
【 在 foureyesdog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无解。
: 不结婚才能规避。
: 同房合同。
: ...................
--
FROM 183.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