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觉得qj的判定应该改一改了。
“交易”也不能强迫不能qj,不能以交易为名侵害人身
有些人总觉得自己“给了钱”就可以做这些,是这些人自己愚昧
不是qj的判定应该改一改,而是某些人的脑子应该清一清沉渣
以及,mypc这种“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发生关系前后涉及到经济补偿的纠纷,那就直接按伤害罪判定,或者走民事流程赔偿。
: 简单说,女方可以录音,男方也可以录。交易就是交易,别扯其他的。说伤害了你,验伤去。
: 这样可以杜绝大部分捞女和仙人跳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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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也不支持强迫qj不支持侵害人身
有没有彩礼都得这么办
【 在 flameblue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把彩礼废掉,再按你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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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案里收了彩礼就代表订婚就默认同意x行为?
你还真当自己mypc了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收了钱不代表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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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mypc惯犯能不能到法外之地去讨论你们的非法交易
【 在 Crusad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必须的啊。
: 即使我同意了,也不代表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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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种天mypc“交易”不离口的,有脸说这些?
跳梁小丑,你们不能学会遵守中国法律的,能不能滚出中国
【 在 Crusad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捞女贪货,能不能滚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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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遵守中国法律的瓢虫,才应该滚出中国
【 在 Crusa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滚出中国,找洋人要彩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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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不是你“认同”,而是依照事实与法律,就是如此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同案其实我倒是认同算qj,至少是个未遂。
: 人家好歹还是个处,比到处卖的老湿机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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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说废话
不愿不能遵守中国法律的人,最该滚出中国
【 在 Crusad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的lawmaker是五六十岁的男人,对女人充满温情与敬意,不知道你们这一代xxn是啥德行。
: 等到90后的lawmaker上位,让你们尝尝法律的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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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mypc的,请你们滚出中国
【 在 Crusade 的大作中提到: 】
: 祝你全家移民美利坚
: 不用说废话
: 不愿不能遵守中国法律的人,最该滚出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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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民法认为彩礼是民间婚俗是一种赠予,不是mypc
是某些瓢虫坚持置法律于不顾认为彩礼就是mypc
一张嘴就是“老子付了钱了blabla”
可能人家违法违惯了,就这么不把法律当回事
【 在 flameblue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问题,参考pc处理,双方都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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