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觉得qj的判定应该改一改了。
逗,怎么就“看来”了?
为什么不是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
某些人是真的离不了p?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来终极答案竟然是pc合法化。
: 男方安全地搞,女方合法地卖。
: 大家都有幸福的未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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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那位的思路的确清奇
有些人就没把法律当回事
所以正常人:违法行为不可做
瓢虫:法律应该改一改了,pc合法
所以说,有些人脑子里真的有渣
【 在 sampleme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你是咋得出来的答案
: 正常人会觉得,pc有风险,咱别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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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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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少瞎扣帽子吧
就你这样公开支持违法的,怎么还一副自我感觉这么良好的样子
可笑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记住。
: 作为理性的女拳人士,必须要反对pc合法化。
: 因为性资源在市场行为下会变得廉价,彩礼也会逐渐消亡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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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理性的女拳”一样也是扣帽子
如前所说,守法是中国公民都该做的事,到您嘴里就成了特殊群体“理性女拳”了
反正说pc违法在你那里就必须是“女拳”,laf
要说打拳,那还得是你这种人啊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nonono
: 有些比较冲动的女拳,成天在那儿喊“我的身体我做主”。
: 国外也都是这个调调。特别是好莱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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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扣完帽子打完拳,又进入装傻充愣模式了呢?
“女拳”不是贬义?我才是第一次听说
不是贬义你们为什么要写成“女拳”?
你这傻装得太不到位了,差评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理性女拳是贬义词?
: 我不知道哇,得罪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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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mypc,暴力强迫发生x行为也是qj
“花了钱了”=可以暴力强迫??
【 在 ee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能强迫,楼主说的明明是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因为付多少费用发生纠纷了。比如男的事先答应给1000,事后只同意给800.这种情况下,只要男的证明有讨价还价的过程,就不能定为QJ,相反还要定女的报假案或者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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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讨论那么多了,居然还有你这样搞不清楚状况的
无论你怎么“花了钱了”,你都不能暴力强迫他人侵害他人人身
没有什么“钱”可以买让你暴力强迫侵害他人人身的权利
懂了吗
【 在 ee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间婚俗就是,彩礼就是一种交换,一方出钱,一方出人。你说交易也可以,这就是彩礼的本质。只有贪得无厌的女人,才会收了钱又不办事。真当男人是SB呀,平白无故就给你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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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盲就去看看法律有关qj是怎么规定的
别只看版面某些瓢虫忽悠造谣并且加入他们的行列行吗
【 在 ee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等于啊。
: 所以,“女方对钱不满意” == “男的q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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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交易为例,签订合同的也有违约的,违约就按照违约条款处理
难道这就能成为qj、抢劫、杀人、纵火等等刑事犯罪的理由?——这叫不贪得无厌不毫无廉耻?这叫丧心病狂吧
【 在 ee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能强迫,我说的是,你既然收了钱了,就应该有义务配合男的。如果不打算配合男的,就不应该收钱。收了钱又不办事,那不就是赤裸裸地占男人便宜?部分女人的思想,就是这样贪得无厌毫无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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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了,请问你们这些法盲,什么时候qj认定成了“女的不满意”就行了?
任何一方,不愿意发生关系了,就此停止,谁会说是qj??
自己法盲无知,还要吧唧吧唧攻击别人
【 在 eee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明明讨论的是女的对钱不满意,不能作为认定QJ的理由。
: 你偏要曲解成男的花了钱,就可以强迫。
: 你是理解能力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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