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男的有没有罪,只说你这个叙述中的错误。
建议再看下时间点。女方是在男方提起退还彩礼的民事诉讼前(这个时候一审早就判决了),才将彩礼退给了婚介所。而婚介所拒绝沟通,男方妈妈在记者陪同下都吃了闭门羹。
男方彩礼是直接给了女方,女方最后退彩礼给中介算什么操作?要么直接给男方,要么给法院让法院转交。
婚介所又不是官方机构。
这种情况下,男方拒绝不是很正常的吗? 男方要真去婚介所领了,发现数额和物品不对,和婚介所对峙去?
【 在 outer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同案。从法律上盼强j没有问题,但是有些不符合情理,如果让过去县太爷判案,可能会更符合情理一点,比如夹棍20,领回原配之类的。
: 女方已经退回彩礼,男方还在申诉索要,这也是问题,说明男方母亲也不太讲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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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corpionGG FROM 123.1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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