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床单上双方DNA混合精斑能说明什么
南昌铎振东案
女方并不想报案
但女的是学生,她老师坚持让她报案,她屈从了
不存在你说的女性不满意
【 在 ks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用再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了
: 对于QJ案,现在的司法实践就是无论事前、事中、事后,只要女性不满意了就会认为违反妇女意志可以定罪
: 最典型的就是南昌铎振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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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9.27.*
除非刑讯逼供了
不然认罪的口供是强证据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口供和其他客观证据可以印证,可以成为证据。但所有证据必须达到唯一排他完整证据链标准,才能定罪,你说什么推测,可能,就可以定罪,完全是污蔑法律,也是对支持判决者的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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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你一下
未遂也是犯罪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的不讨论,就体内无检出,可能是洗掉这个。
: 女的除非用使用强酸强碱洗,甚至还需要专业工具。否则根本洗不干净。
: 都2025年了,司法鉴定能力不至于这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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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你一下
男的承认既遂了
物证最少也够未遂了
合起来判既遂不过分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提醒你下,未遂和既遂是两个概念。极端就是杀人未遂和既遂。
: 我不否认男的可能猥亵甚至未遂
: 在没有物证情况下,公检+一审判决明显违背了疑罪从无、重物证轻口供的法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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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9.27.*
跟你说了
男的承认了
不承认肯定未遂以下,最可能不立案
你怪我有啥用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还想承认日本神社是我烧的。
: 未遂那就判未遂,为啥牵强的判既遂,何况一审时物证都没出来的。
: 就算结果正确,程序不合法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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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承认了
【 在 windtooth 的大作中提到: 】
: 重点是未遂和既遂代表双方谁在说谎
: 男方说在自愿前提下双方配合有亲密行为未实际进入,女方声称不但被强,被脱衣,被侵体,还疼了
: 总有一个人是说谎,如果立案时就证实原告说谎,这个案子还有继续审下去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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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9.27.*
男的已经承认qj了
后来翻供那是律师教的
【 在 windtooth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确实有可能
: 但是男方说的有没有可能是事实?完全没几率么?有没有可能是女方确实事前同意,事后大闹,报了假警?
: 要证明应该你的说法是对的,男方供述是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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