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结婚一年后才加名么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觉得男的被冤枉的是出于哪种看法?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pr 21 13:43:49 2025), 站内
:
: 女方提出加名,不去男方家住,
: 就是标准的洗房了。
: 加名,但正常结婚,估计好事早成了,娃都会爬了。
: 加名,不去住,那早离婚了,男的损失半套房加彩礼,换不告qj。
: 最后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 【 在 zzy 的大作中提到: 】
: : 1 男女双方没发生幸关系
: : 2 发生了幸关系但不是强迫
: : 3 强迫但未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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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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