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武大郎才是那个违反潘金莲性意愿的男人吧?西门庆是心头好
法律对性,婚姻,家庭的保护,到底是该以维护社会公德,家庭意识形态为最高宗旨,还是以维护女性自由意志为最高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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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作为一个个体,个人意志变坏的可能性和一个男性是均等的。人和人平等是法律的基石。
法律保护和促进的应该是家庭的伦理道德。而不是个人意志,个人意志本来就可以是坏的。
【 在 Vlahovic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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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值得探讨的地方,
婚姻,性相关的法律应该维护家庭,还是维护个人意志。
我觉得应该维护家庭。
【 在 Vlahovic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庭是时代的产物
: 而人是时代的主宰
: 人永远优于家庭而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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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保守派vs自由派
法律实践居然在这种事情上旗帜鲜明地站自由派,这对传统家庭观念是沉重的打击
【 在 Vlahovic 的大作中提到: 】
: 科社说,随着时代的进步,家庭最终会消失,而人依旧会以合适的方式存在
: 所以家庭优于个人意志,显然是不可能的,不符合社会文明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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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保护和促进潘金莲找西门庆的自由吗?
不应该啊
【 在 maji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下一句该说宗族礼法了,大清早就亡了
: 没有自由的人性,家庭也没有幸福
: 婚姻制度的魅力和之所以能带来安全感,正因为它能够随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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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应该善待武大郎,不是因为封建压迫,而是因为该知恩图报,武大郎对她那么好。
西门大官人长得高帅,有钱,就可以随心所欲破坏别人家庭?
【 在 Vlahovic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不是封建压迫,武大郎本来就不应该找到潘金莲
: 如果不是这样,悲剧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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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选择了嫁给武大郎,武大郎对潘又好,那这段婚姻就该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才是法律给家庭和社会的安全感。
【 在 Vlahov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认为潘金莲应该在婚内找西门或者说任何人,这确实不道德
: 但是可以离婚再找
: 但是武大郎怎么都配不上潘金莲,要不是封建压迫,潘金莲绝不可能仅仅因为所谓的好就嫁给那么个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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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可能,武大郎对她好,她图武大郎对她好啊。
结了婚就应该从一而终,后面遇到西门大官人就反悔了?有什么想法自己憋着,该对婚姻和家庭忠诚。
【 在 Vlahov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封建压迫,潘金莲就不可能选择嫁给武大郎。这个前提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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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没人愿意为婚姻和家庭付出奉献牺牲了,都去打扮自己,健身穿衣,学习勾搭技巧,主打一个提高自己性张力
【 在 maji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代观念的浪漫爱不是报恩式的,不是谁对你好你就要以身相许,从这里开始就错了
: 婚姻可以随时退出,有一方想退出就够了
: 这和x同意相反,x同意必须双方自觉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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