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当“违背妇女意愿” 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
当“违背妇女意愿” 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
开篇之前首必须强调,本人观点是反对一切墙煎行为
话说山西大同案,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违背妇女意愿”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
很多事情可能会慢慢的发走了不可预知的变化
当用人老板要求员工按时上班不迟到,但有个妇女喜欢睡懒觉,不想按时上班,这个时候用人老板是不是违背了妇女意愿违法了呢?
当福建某个中老年妇女拐卖了小孩,被小孩家长发现,及时制止并拉扯,是不是也违背了那个中老年妇女的意愿呢?
例子虽然可能很荒谬,但这些荒谬不就正在发生在我们的周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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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ttxd FROM 218.17.50.*
FROM 218.17.50.*
你说的这个情况就会演变成S式逻辑
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说“违背妇女意愿”
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不提“违背妇女意愿”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除了在qj案中,没有什么提过“违背妇女意愿”,你后面的两个举例,就是浑水摸鱼
: 其次,不是一个女的自己说违背了她的意愿,就能算数的。这个很多司法界人士都说过。实际操作中需要很多细节,很多逻辑。甚至在正常的婚内,违背了也没事。单独把这句话拎出来说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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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17.50.*
问题在于“万物皆可被定为q j呀”
比如随便找个例子,夏洛特烦恼, 他妈和校长那一段。。。
尽管仅仅是学生开除的事情,但是不是都和q j扯上关系了呢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逻辑根本就不通
: 在非qj案中,没有这个设定
: 在qj案中,当事女的可以说,但是这个需要许多细节印证,很多说了的也并为被采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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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17.50.*
临时想的俩
那你举一个例子
【 在 miaomiaoER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举的例子不对,上班不能和被强J做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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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3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