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过去的童养媳制度挺合理的
“过去”大户人家不是只娶一个的。童养媳就是半个老妈子,而且是不能做正房的(正房肯定是门当户对的,而且要明媒正娶。)。等小老公长大了,她也年老色衰了,能不能生孩子都在两可,还不能做正房,能有什么地位?也就比丫鬟、老妈子高那么一点点。那确实是没婆媳矛盾,老夫人能跟一个老妈子置什么气?
【 在 nim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家庭孩子多,养不起,给人做童养媳总比饿si好。男方呢,儿媳妇从小当作收养的闺女,长大后真正成了一家人,儿媳妇和闺女一样亲,没有婆媳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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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就是妾,当不了正房的。当然,确实比卖去技院好一些,但过的也不是正常人的生活。童养媳说白了就是个老妈子,甚至某些方面还不如老妈子。老妈子就是个干活的,按劳动拿工钱,没听说过童养媳拿工钱的(白干活不给钱。)。另外,老妈子能嫁人,有自己的家庭生活。童养媳这种,在小老公小时候做老妈子(可能偶尔能沾点雨露?);小老公大了,要明媒正娶娶门当户对,条件好的还会根据本能纳年轻漂亮的妾,可此时的童养媳年老色衰不招待见(还有多年劳累的加速),又不能像老妈子那样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在某些方面会很压抑。这么一比,童养媳可能还不如下人老妈子呢。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实话,法律禁止买卖婚姻是要尊重青年男女自主权利,童养媳比卖去当瘦马的好多了,比卖去技院的,卖去大户当侍妾随便安排招呼客人的,更强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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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说,正妻只有一个,正妻以外都是妾。正妻要明媒正娶(门当户对)。童养媳不够资格,就是妾,哪怕早进门。
能养得起童养媳的就不是“平民”。女的家里养不起一张嘴,男的家里就养得起了?能养得起的怎么好意思叫“平民”?你说你干活?平民家里的小老公他妈就不会干活了?干嘛多你一张嘴?即便你说的这种“平民”家庭存在,也绝对不会是普遍的情况。即便有,一家子的嚼头都够费劲心力了,哪还有多余的CPU搞什么“婆媳矛盾”?这种基于最低生活水平的所谓“没有婆媳矛盾”,有几个现代人看得上?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媳妇不是妾,大户蓄童女哪会一定给名分,说的是平民买来当媳妇养大,到时候再买不知根知底,再买个裱子就不合算了。
: 没说正常,卖儿卖女的都不正常,卖给人家去推屁谷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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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里养不起这一张嘴,男方多一张嘴就轻松愉快了?用逻辑想想吧。即便有这种家庭(不可能是普遍的),天天费劲巴拉张罗一家子的嚼头就身心俱疲的,确实没多余CPU时间片搞什么“婆媳矛盾”(因为吃不饱,所以不会做一些“吃饱了撑的”的事情。)。这种基于最低生活水平的所谓“没有婆媳矛盾”,真的是那些苦于婆媳矛盾的现代女性能看得上的?开玩笑。真要拽他们穿越回去过这种“没有婆媳矛盾”的日子,他们指定抱着现在的“恶婆婆”大腿不撒手。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还什么正妻偏房,你以为谁都有资格娶二房纳妾么?平民纳妾很多时代是犯法的。能多养一口人咋就不是平民了?平民孩子一大堆的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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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一脚天上一脚地上。
能养童养媳的,起码得是村里的地主吧?过去的普通人家,哪有闲粮食多养这一口人?(还是那个逻辑问题:女的家里养不起这一口,男的家里就养得起了?她干的那些活,婆婆都能干。这和男的成年后能出大力时娶妻是不一样的。)能养的起童养媳的,肯定不是“平民”,至少比“平民”要“不平”那么一点。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多了,一定等级以上的要纳妾也有限制条件。平民别想了。大户人家买来当家伎当丫鬟,根本不会买来就指定给谁当预备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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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买主一定是有闲钱买闲饭养,起码比卖家要生活好过一点。过去,能不差那一口的,本身就不“太平”了。过去没啥毕云措施,你家五六哥,我家就不是了?我要能多养你家那一口,说明我家家境比你家强,那我家男娃就不愁找不到媳妇。那我干嘛着急养童养媳?等孩子够岁数了再说个媳妇不香吗?干嘛多样你家闺女几年?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啊,这就是有买有卖啊。平民也有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的也有养活五六七八个孩子不差那一口的。很奇怪么?我啥时候说过什么婆媳矛盾?哪有谁要现代xxn当童养媳?你问的着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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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养小工,那也得有那么多活儿给她干啊。两家都差不多的家境,能有啥活非得着急找个童养媳来干?自家女主不能干吗?干嘛多样你家女娃几年?显然“买家”要比“卖家”家境好一些才可能。那,买家就不可能是“平民”,至少再“卖家”面前不是。
过去很多人的状态是:一辈子摸不着女人,直接没有后代。但凡能娶上媳妇的(哪怕是二婚),能留下后代,那就算不错的。还养童养媳?那就不能叫“平民”了。按照互联网新词,那直接打败百分之多少的人。
【 在 Joanna88 的大作中提到: 】
: 养童养媳的是为了节省以后的聘礼,其实是当半个小工用的,不养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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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耕农也是最底层啊。你家能多养一口,那就比那个不能多养一口的要强。
破产、遭灾那就不是正常状态,更扯不到“制度”层面。甚至单说破产遭灾,跟原来的生活水平就不相干,财主家还可能破产遭灾呢(文学作品里那种败家后沦落民间甚至沦落风尘的大户人家小姐也不少。)所以,别扯什么破产、遭灾这种非正常状态了。
过去很多人的状态是:一辈子摸不着女人,直接没有后代。但凡能娶上媳妇的(哪怕是二婚),能留下后代,那就算不错的。还养童养媳?那就不能叫“平民”了。按照互联网新词,那直接打败百分之多少的人。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不一定,地主是有标准的,短期雇雇农都不算,自耕农多负担一个孩子,根本不算什么,生四五个必须是地主么?有人破产,有的地方遭灾负要卖儿卖女又不是全天下平民都必须共同贫富,你才没有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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