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法院
1.案件经过 (为家暴丈夫长期吃猪饲料报复)
妻子长期遭受丈夫家暴长达8年曾多次报警并留下严重身体伤害为制止暴力,她选择在丈夫的饭菜
中添加猪饲料,通过激素促进其体重增长
使其行动能力下降,无法继续施暴 双列
半年后丈夫体重增至260斤
婆婆发现真相后,联合儿子起诉妻子。
2.法院判决
离婚判决:法院裁定双方离婚,
并驳回丈夫索要精神赔偿的请求。
刑事免责:法院认为猪饲料并非毒药。
肥胖不构成轻伤或重伤,
因此不满足故意伤害罪或投毒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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