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女儿曾经以为人生就此毁掉......女法官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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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40.233.*
没有自首,没有未成年,没有主动赔偿,未获得受害人谅解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现场未积极联系抢救生命。(参考一下,唐山烧烤店被害人女性验伤是轻伤二级,还不如本案重)受害人实质性被毁容。
受害人还没出院,罪犯已然缓刑开释
缓刑期间多次再起杀念。法官姐姐苦口婆心三次回访多次打电话给犯人,说服犯人放弃继续追杀受害人的错误念头,并获得罪犯家属的感谢信。
广铁法院兴高采烈的把法官姐姐积极开导罪犯重获新生的事迹发到网上。
至于那个被无辜刀伤毁容的男性受害人......呵呵
【 在 haniba 的大作中提到: 】
: [upload=1][/upload][upload=2][/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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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aniba FROM 36.40.233.*
FROM 36.40.233.*
司法官方主流是这么想的
网友意见可就大了,群情激愤,目前广铁法院的这个网络账号已经采取了一键保护,不再向公众展示相关文章
【 在 tedxy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流舆论认为这种行为值得鼓励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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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40.233.*
轻伤一级的话,按司法判定,至少是面部六公分以上的疤痕才行
20年来我就没听说过那个男罪犯给女性毁容造成六公分以上疤痕的会被缓刑的
倒是毁容严重判成重伤了,判死刑的有好几个
【 在 trunc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学者研究过,男女犯同样的罪,女的轻判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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