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不告知,是因为医院觉得你们都来婚检了,肯定是为了确认对方有没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你咋不看检查结果呢。
而且根据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所以医院不告知,似乎也合情合理。告知了还有麻烦。
现在急需的是立法:例如规定,婚检中告知配偶,甚至体检中告知男女朋友,不属于“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
【 在 sepwolve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什么狗屁规定啊?婚检不告知,那做个屁婚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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