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黄洁夫呼吁中国大力放开艾滋病入境让艾滋病人数飙升到全球第二
几十万相对14亿实在是微不足道。
【 在 b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超美国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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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什么狗屁规定啊?婚检不告知,那做个屁婚检啊?
【 在 b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 连婚检都不告诉
: 都是自己的错 自己无知 你逻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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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
【 在 gohomej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时代秦桧,然而最该骂的是决策人赵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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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梗?
【 在 bdi 的大作中提到: 】
: 2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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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但我觉得如果做了婚检,结果却不告知给对方,那这个婚检做了的意义何在啊?
【 在 tedxyz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就不强制婚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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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不是为了让对方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吗?
难道婚检是为了让自己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
所以这个逻辑我觉得很奇怪。
如果是为了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应该结婚,
有多少人会有这么高尚的情操?
【 在 ia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检是自愿做的,会告知婚检人,不告知婚检人的未来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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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了!
我无法回复你!
怎么回都是被查,
连英文都要审核!
【 在 Comgard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微不足道?这几十万都是盲盒,茫茫人海普通人压根不知道谁是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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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建立例外措施。婚检必须要公开!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检不告知,是因为医院觉得你们都来婚检了,肯定是为了确认对方有没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你咋不看检查结果呢。
: 而且根据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所以医院不告知,似乎也合情合理。告知了还有麻烦。
: 现在急需的是立法:例如规定,婚检中告知配偶,甚至体检中告知男女朋友,不属于“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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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检了,发现自己其实不适合婚姻,但我care吗?我不care啊。做与不做又能如何?
祸祸的反正是对方,又不是我。
【 在 tedxyz 的大作中提到: 】
: 至少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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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做前签订协议,要求体检结果双方共享呢?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支持婚检公开,但坚决要求首先得上级部门做出司法解释,不能把一线医生推在前面挡刀。
: 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医生告诉了另一方,被患HIV一方投诉,导致医生被处罚的先例又不是没有。不能要求医生冒着“违法”的风险来保障受害者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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